上好的猪后坐肉,一大块就这么煮了,然后切成巴掌厚的一块一块的,整整齐齐的摞在大碗里,红白相间,让人一看,便食欲大开,馋涎欲滴。新鲜宰杀的大公鸡,整只的放在瓦罐里,大火煮了小半个时辰,再小火闷了一阵子,就只加了小葱,姜,蒜,盐巴,拎上桌子来的时候,盖子一打开,扑鼻的香气立时便在屋子里萦绕不去,即便现在刘兴早就不为吃食而操心,但闻着这味道,仍然是不由自主地咽了一口口水。

这是曾经的家乡的味道。

这是他无数个夜晚魂牵梦绕的妈妈的味道。

一碗鸡汤放在了他的面前,几大块肥瘦相间的肉片也堆到了他面前的碗里。

“吃吧,快吃吧!”母亲坐在他的对面,直直地看着他,眼中满是怜惜的味道。“三年都没有吃上妈做的一顿饭了。”

一句话便让刘兴的鼻子有些酸了,夹了一块肉,囫囵塞进嘴里大嚼起来,吃几口肉,喝一口鸡汤,在刘兴看来,他大口品尝的不是菜肴,而是家的温情。

刘茹此时已经不饿了,打开的那个枇杷罐头,爹娘终是只吃了几小口,剩下的全都进了她的肚子,此时正两手托着腮帮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哥哥吃饭。

“哥,你要多吃点。从前年我们家有年猪杀之后,每一次爹娘都会留下最好的一块肉,腌制熏好之后,便悬挂在房梁之上,就等着给你吃呢!”刘茹道。“可是你一直没有回来,每每放上一年之后直到有新猪杀了,才会把去年的那一块吃掉,重新再做这么一块。”

“好吃,好吃!”刘兴连连点头。

三年之前,离家出走,先是加入到了李德的游骑兵中,那个时候,游骑兵还很弱小,刘兴成为游骑兵一员的时候,还不到一千人,在德州一带游戈,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一天之中,倒有大半时间生活在马背上。

慢慢地,游骑兵越来越强大,刘兴也从一个小兵,慢慢地成为伍长,什长,伙长,队率,到今天,他已经是统带一个营的营官了。因为游骑兵的军官配置,比步卒要高上一个档次,他现在已经是宣节校尉,如果去普通队伍之中任职,妥妥的一个旅帅。虽然离将军还差那么一些距离,但刘兴这样的军官,却恰恰正是唐军之中最中坚的力量。

他们不但有丰厚的军饷,也会时不时地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钱,对于如今的他来说,自然是不缺的。

“爹,娘,这一次我调回棣州,估计会待上很长一段时间,正好我也趁着这个机会,在城里买了一间大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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