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炉中的火焰再次熊熊燃烧起来,昏黄的火苗照亮了大半的客厅。
小桌上放着蒂姆从死狗喉咙中掏出的三根手指,汉斯、蒂姆和陆巡三人呆愣愣的看着眼前的手指默不作声。
“汉斯,你确定骸骨教堂中的尸体没有缺手指的么?”
陆巡干咳两声,打破了沉默。
“没有!我反复检查了三次,只有喉部的致命伤,其他地方连伤口都没有,更不要说缺点什么了”
“那,会不会是镇民”
陆巡说到一半,也觉得不可能。
狗尸已经稍带些腐臭味了,应该是在白天死的,在酒馆老板娘之前。如果那时有谁被狗咬掉三根手指,想来狗就不会是噎死,而是被活活打死了
这样一来,手指主人的身份大概已经可以确定了。
尸鬼!隐藏在镇子中,又不敢出现在人前,也只有尸鬼被咬后才会默不作声
“这条狗是散养的么?”
陆巡抬起头,问出了关键性的问题。
如果可以确定狗的活动范围,那么尸鬼藏在哪里基本就已经清晰了,即便被狗攻击后尸鬼很可能会转移,但只要露出破绽,顺藤摸瓜,一个镇子的人想要找一个人还是很简单的,只要他还在镇子附近。
“这狗,是艾尔莎大婶养来看酒窖的”
汉斯低声道。
“不会离开酒馆?”陆巡问道。
“一般都是在酒窖里”
“那,事实就很明显了”
陆巡苦笑道,“要么就是酒馆老板娘一直没有发现尸鬼,要么,就是酒馆老板娘把尸鬼藏起来了”
酒窖能有多大,陆巡没有下去不太清楚,但总不会比酒馆更大。
只有这么大的范围,又是老板娘最熟悉的区域,每天都要下酒窖取酒,如果说不会被老板娘发现,恐怕是不可能的
汉斯猛地站起身,目眦欲裂。
他无法想象,镇子中死了十几人,艾尔莎大婶是怎样做到视若不见的,尤其很多人还都是酒馆的常客。
“陆,我得回镇子里,这时候尸鬼很可能还藏在酒窖中,这是最好的机会。”
蒂姆也跟着站起身,“我也要去”
陆巡看了看蒂姆,又看了看汉斯,死去的人中很多都是两人的朋友,这时候陆巡阻拦恐怕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陆巡摸了摸鼻子,“如果尸鬼是有智慧的,此时肯定已经离开酒窖了。酒窖的位置很可能已经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
你看#到的#内#容#中#间#可#能#有#缺#失,退#出#阅#读#模#式,才可以#继#续#阅#读#全#文,或者请使用其它#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