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有我

以前我对贼本来是没多大成见的,反正我最多装200块钱,而且我特别着迷于那些贼的传说,什么某人钱包里装着一摞报纸,晚上回家一看里面有张条子写着“请勿妨碍正常工,谢谢”啦,什么飞贼夜潜某写手家,某写手笑着跟他说“先生,别白费工夫了,这家里白天都找不到值钱东西”啦,又或者某缺心眼每天上街兜里不揣一分钱尽装着无偿献血证希望工程志愿者证然后被一漂亮女贼洗劫后该女贼心灵受到净化委身下嫁啦……总之这世界上要没了贼这种很有前途的职业,人类的生存环境不见得能好多少,但一定会少很多浪漫的故事。

但现在一看贼就是贼,永远不可能大义凛然从容赴义,除非那故事是冯小刚讲的。

时迁见我们都鄙夷地看着他,他猥琐地笑笑说:“跟你们开玩笑呢,打不过也不能跑啊。”然后他就从脖子里拉出一条宾馆拿的白毛巾来递给林冲,“哥哥,一会见势头不妙帮我把这个扔上去。”

林冲他们可能还不知道白毛巾代表什么,我气急败坏道:“投降上面你到是学的快!”

这时裁判示意双方选手上场,会长撑着台柱跳到场中,发出“嗵”一声巨响,威势惊人,时迁则轻飘飘迈了进去,还佝偻着腰,眼睛滴溜溜乱转,两厢一对比,精武会的人一阵哄笑,士气高涨了不少,裁判也失笑道:“双方选手行礼。”

会长低头看看时迁,像劈柴似的朝下一抱拳,时迁抬头看看会长,往上拱了拱手,他只到会长腰那。举起手刚能探到人家下巴,看来要想得分只能在对手腿上打主意了。

裁判见这俩人站一块像虎头妖召唤出来个猴子精似的,用略带置疑的目光往我们这看了看,意思大概是想看看我们这边是不是要弃权,等了一会没动静只好宣布比赛开始。

他的手还没彻底落下,时迁已经腾空而起,在越过会长头顶时顺便给他狠狠来了一下,会长大概一早就想好了对付时迁的办法。如果出拳,他就得弯腰,所以对付这么矮的对手最好地办法是用脚,这一脚只要踢上,不管时迁招架不招架,效果都是一样:起码台上是待不住了,如果技法运用得当,甚至能踢出世界波来。结果他的腿才刚抬起来。对手就不见了,然后头顶一阵剧痛。散打的头盔只是护住前额和脸颊,头发是露出来的,而皮质的拳击手套和头发之间产生的摩擦绝对能使人痛入骨髓,会长疼得双手捂头。但他反应相当快,一拧腰身抬起的腿顺势向后扫去,形似闪电,连古爷都不禁叫道:“好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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