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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月民宿,406房。

苏颖透过猫眼,看到来给自己送外卖的人是沈戮,心情雀跃了。她拉低衣领,轻翘起左脚,把门打开。

“多谢。”苏颖接过外卖,转身夸张地用单腿蹦的姿势往屋里走。

苏颖等待三秒,没听到身后有动静,回头看,发现人早已经不在了。

无聊又不懂情趣的男人。

苏颖毫不含糊地爬起身,捡起地上的外卖,抽出一把烤肉串,坐在床上吃起来。

傍晚的时候,苏颖收到银行账户余额变动的短消息,果然多了五十万。苏颖嘴角扬起一抹满意的笑,不枉她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去陪那个法国佬。

苏颖火速在自己的网店上新货,全部都是法国佬在这段时间给她买的奢侈品,崭新带标签、小票,有保修,国内专柜价八五折出售。

苏颖把烧烤吃完的工夫,已经卖出去两个包包了。很多老客户认她的货,基本上不出五天这些货都能卖光,最后大概能有三十万左右收入。这些事都不用她犯愁,她愁得是该怎么找下一个目标。

苏颖想到了这间民宿的义工沈戮,刚才她注意到沈戮身上的西装又换了一套,这次是Dior家的高定。他应该不是因为爱慕虚荣才穿这个,高定西装一套价格昂贵,没钱的穷□□丝就算想装逼,最多就会弄一套,而且绝对不会在打扫卫生的时候还敢穿在身上。

这个沈戮绝对是个有钱人,闲的没事干的那种有钱人。他连打扫卫生都肯穿高定西装,足以说明他财力雄厚,出手大方,不屑于吝啬的那种人。这点非常吸引苏颖,也是苏颖为什么再次来花月民宿居住的原因。可是看起来沈戮并不是那种单纯会被美色所诱惑的人,他性格好淡定,跟一般男人不太一样。

苏颖喜欢普通好色的男人,因为了解他们的本性,很好把握,进行下手。不普通的就难琢磨了,变数太多,很容易浪费时间空手而归。

苏颖已经过了二十五岁了,青春有限,对于经验丰富的她来说,一旦有人不符合她选定目标的标准,就应该排除掉。但这次苏颖却舍不得,不仅仅因为沈戮身上的财,还有他那张脸和气质,都太符合她的胃口了。在这男人身上即便骗不到钱,仅得到美色,她大概也不会后悔。

苏颖知道自己这个想法很危险,她一向视感情为游戏,从不当真。如果动了这种想法,相当于就说明她真的动心了。

如果她真能和沈戮这样的人共度余生,即便去死,她恐怕都会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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