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猎鹰帝国的军队:过去,现在和将来(3)》——约书亚·多纳万:

各个领的公爵领主都有权利在紧急状态下征召壮丁来担任步兵。当然,这也是老制度了,神圣猎鹰帝国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一个领靠征召农夫来打仗——除非是非常大型的战争。

这些壮丁必须按照财产的多寡来自备合适的装备。他们一般担任轻步兵,通常会有木质的长矛和猎弓,有些会装备一些轻质皮革护具,但绝对没有铠甲和盾牌——或许能够自制一面小圆木盾,但那只能给与自己心里上的安慰。

这种部队在战场上的服役期限一般不会超过十四天,尽管可以通过支付军饷的方法延长其服役期,但是一来这样的军队战斗力很差,二来这种征集来的农夫部队没有义务和权利出领作战。而在一百年前,甚至通常多大三分之二的骑士都会无视征兵令——他们宁肯支付罚款或者是缴税以免除兵役,这一定程度上积极推进了雇佣兵这种职业士兵的兴起。

不光是在神圣猎鹰帝国,实际上整个艾莎世界除了哈希码帝国、伊西丝帝国和秦阿帝国之外的所有国家全部都遵循过这种古老的分封制度。但由于分封制度是建立在采邑社会的基础上的,所以在城市、重镇、城堡的财富与影响力会远远超出封建领主的乡村及周边地区。

这就造成了一种现象,那就是很多小采邑贵族与骑士放弃了自己的采邑而积极参与大城市的商贸活动以获得财富,为了维持日益庞大的城市治安,城镇民兵——警察及治安部队的前身诞生了。

与封建制度下征得的壮丁不同,城镇民兵属于正规军,因为其主要职责包括维持治安,保护商旅路线和港口与商会的长期巡逻和驻守,当然,镇守城市边界也算。

这些城市民兵是通过一定程度的征兵得来,另一些则是以自愿的形式参与,算是雇佣兵的一种。但无论是哪种方式,这些城镇民兵的装备和所受的训练都绝对强于征集来的农夫部队,几乎能与职业雇佣军步兵方阵一较高下。

在神圣猎鹰帝国与多罗帝国接壤的西北部,坦格尼斯北部军团和赞米尔西部军团一直在面对草原部落的凯

基特人和摩尔人。这两只游牧民族一直秉承着以快速袭击为手段,以劫掠为首要目的的战争,因此同神圣猎鹰帝国的其他领比起来,坦格尼斯和赞米尔应付突袭以及快速作战的能力要高不少。赞米尔拥有蓝速龙骑兵,而坦格尼斯有超重型步兵方阵。那些游牧民族的快速骑兵手持弯刀,根本无法伤害超重型步兵方阵,在速度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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