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欢没走太远。

在她往来时路回去的时候,杜浩歌便落在她身旁:“师弟走了?”

“嗯。”

她心不在焉的抬手,抹了下唇角。

就那么一舔,血的味道仍残存着,彷佛是华听风的气息氤氲不散。

在现实中接过的吻,似乎都比不上这次震憾。她活得谨慎,学生时期也没跟动真格的混混谈过对象,也不会对性格偏执的男性有高于路人的关系——艺术作品里的病娇疯子又萌又带感,现实里则不好惹,且长得帅还缺爱的,当中必然大有问题。

如此鲜血淋漓,热情难舍的一个吻,还是头一回。

夕欢回头,对上杜浩歌的视线,抬眉:“你不去追他?”

“师弟……听风心意已决,自然有他非走不可的理由,我当他是朋友,尊重他的决定,不会再多过问,”

杜浩歌望向漆黑一片的树林,这乌云蔽月的一夜,也愣是被他的气质衬出朗润明月的氛围:“不过,如果刚才来得及,自舍一目的事,无论如何我也要拦下来。”

连称呼都改了,看来是她小看了他。

但是,以她的喜好,大抵在定人设的时候,也不会定个迂腐的善人出来:“你有何看法?”

“人已经走了,在背后议论他不好,我只代表我自己,有我在的地方,只要听风愿意回来,随时有他的位置。”

……

这话她听在耳里,怎么一股哲学气息?

嗯,一定是她多心了。

不过,尊重师弟的决定,不过问,不议论,不批评,但情谊尚在,随时等他回来,倒是把他当真兄弟。

这俩都是好少年,夕欢寻思片刻,始终认为帮主武功高强,情商欠奉,杜浩歌和华听风性格里温柔明亮的部份,还有超于常人好修养,不是从娘胎里带来,多半就是被任性的陈贞儿日积月累锻炼出来的。

见她沉默,杜浩歌猜到两人的关系,体贴地不打断她的忧思。

良久,夕欢唇角微微一翘。

“走吧,你是来接我回去的吧。”

“……啊?嗯。”

夕欢问:“帮主叫你来的?”

“是的。”

“他不叫,你就不来了么?”

夕欢再一问,语气稀松平常,跟问一句‘吃了没’无甚分别,然而吃过她牙尖嘴利苦头的杜浩歌很警觉,偷偷观察她侧脸的神色。只不过,除了漂亮,也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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