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小国林立,以出产和田玉为名。

同大夏往来贸易频繁,只是这西域路上却是多艰险。稍有不慎,便会送命,迷失在这漫漫黄沙之中。

启程前,凌弃已经详尽从书架上寻了西域的书籍来看。因此,并未将这其中的危险告知梦依。快马加鞭,走了足足一月,才抵达大夏同西域的边境小城。

凌弃舍了大价钱,定制了弯刀长靴,衣料自然也是以黑色为主。虽天气越来越炎热,只是在沙漠中,黑色却能吸收阳光,不会让人被灼伤。黑色的外袍,在这里被称作是迪史达什。虽说白色的袍服端庄大气,但是在沙漠中却并不适合,往常西域的百姓们也只会在家中穿着。黑色耐脏,在沙漠中水源极为珍贵,有的地方常年缺水,几年都不会洗一次澡的。而若是要穿行沙漠中,必定选择黑色,若是选择白色,没几日便会变得同沙砾一个颜色了。

缠好头巾,凌弃便走出了客栈。来时,他已经同一个商队说好,路上搭伴而行。虽说凌弃独行惯了,但对于不熟悉沙漠地形的人,此举无异于找死。若是想好好的活下去,人多便不失为一个稳妥的办法。

商队的头目被人称呼为莫克老爹,是名非常随和的老人。他在沙漠中经验丰富,做两地之间往来的贸易,已经有几十年来。从幼年时,他便跟在父亲身边学习,后来父亲过世,他便顺势接了班。可以说,在这条路上,他是最好的向导。

算凌弃好运气,竟能碰到莫克老爹。平常的西域百姓虽然同大夏也有往来,可不如莫克老爹这般好说话的。

凌弃来时,莫克老爹将在给骆驼喂水。这里距离沙漠还远,因此水源并不匮乏,但也十分珍贵。手下人清点着从大夏买来的丝绸瓷器,这是此次之行最重要的东西了。

忽然,见一名穿着迪史达什的年轻人缓缓走来。莫克老爹见自己堵在了路上,连忙牵着骆驼给人让路。却不想,那年轻人一动不动,莫克老爹不由皱眉,一串西域通语便吐露出来:“小伙子,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年轻人回道:“昨日同大叔说好,今日要结伴而行。”声音低沉冷漠,在炎热的天气中,竟然意外的带来了几分清凉。

莫克老爹一愣,猛然想起:“你是昨天的那名汉人!”

年轻人点了点头,“正是在下。”

这年轻人正是凌弃,他不知自己为何竟然能听懂莫克老爹的西域话。好似他的脑海中本来就存在着这种语言一般,张口便很舒畅的吐露了出来。

莫克老爹一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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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景人和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桃夭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桃夭并收藏春景人和最新章节第一百八十六章 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