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采薇没有教过我,事实上我也不希望她来教我,她是隔壁班的语文老师。从开学的时候我就看见过她穿着粉色的碎花连衣裙从我们教室门前走过,踩着白色的高跟鞋,长发整齐地束成马尾,眼睛很大,皮肤很白,很漂亮,也很有气质。她不化妆,于是给人一种很清新的感觉,既不会觉得艳冶,又有一种比学校的女生更为成熟的温婉。

从她来到这所学校的时候,我就知道她已经成为了男生们私下里谈论的话题女主。十几岁的男孩子情窦初开,项采薇几乎可以满足那个年龄段男孩子所有的幻想,所以恋慕她的男生不在少数。

我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觉得女生应该一生都踩在高跟鞋上的,我母亲也爱穿高跟鞋,即使是居家拖鞋,也会选择高跟的款式。在我十几岁粗浅的印象里,项采薇和我母亲,是我见过的能把高跟鞋穿得最好看的女人。

我和很多男生一样,当项采薇路过我们教室门口的时候,喜欢偏着头看她从教室的前门一直走到后门,然后消失在视野里。我看她,仅仅只是因为她好看,跟盯着一片形状美丽的云朵,或者一朵赏心悦目的鲜花没什么两样。

在我开始成为一个“叛逆少年”以后,我在学校变得很有名。因为我的成绩始终保持着全年级第一,也因为我半年之内逃课无数且屡教不改地连续八次殴打同学和校友,父亲已经对老师的电话感到非常厌烦,连带着对我的态度也越来越粗暴。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两个让我在学校出名的原因里,还是前者战胜了后者,我没有被开除,甚至连正式的警告处分都没有得到过。

我想项采薇是认得我的,我听说她的记性很好,能背很多拗口的古诗文,开学不到一个星期就能准确地叫出她自己班上每个学生的名字。所以我在期中考试表彰大会时上台领取奖状的时候,特意朝她笑了笑,她也报以一个淡淡的微笑,应该是记得我名字了。

我和项采薇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接触,应该是在一个下雨天。我没有带伞,事实上我根本就不想打伞,我一整年好像都没有带过伞。特别是我母亲去世以后,我根本就想不起来我的伞塞到哪个角落里去了。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有一种奇怪的心理,当自己有心事的时候,总觉得就这么暴露在天地之间,任由雨水顺着发梢掉下来,心情就会舒坦一些。

那天的雨实在有点太大了,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打下来,能见度也很低,很多同学都被家长接走。秦扬已经读高中了,可以寄宿,所以不必跟我一起回家。我知道我父亲是不会来接我的,也不会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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