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市解放北路,枯骨奔逃而出,立刻朝不远处繁华的地方跑去。

湿地公园虽然大白天都很少有人,但在公园十几里外就是一条商业街,繁华热闹,灯火通明,这区区十几里,对枯骨这样的A级异能者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到了他们这样的境界,全力奔跑起来比汽车还快。

半路上,枯骨感应到身后没什么人,还在一处隐蔽的树丛中停顿了一下,卸掉身上的装扮。

立刻,他就从胡子拉碴的颓废大叔,变成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帅气青年,一副阳光开朗的模样,根本想不到他居然会是闻名杀手界的枯骨,血影骷髅的老大。

做完这一切,金发青年才继续朝繁华地段跑去,找了家酒吧一头扎进去,点了杯鸡尾酒,装作来酒吧放纵的样子。

旁边有穿着性感暴露装,画着精致妆容的女郎看到他,立刻扭动腰肢走了过来,跟他攀谈起来。

金发青年来者不拒,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

“真是该死啊,这个林霄居然会这么强大,连塔琳娜和隐蛇都栽在他手里。华夏什么时候出了这么强大的人,没道理啊?”金发青年一心二用,一边跟女郎攀谈调笑,一边在心中思忖。

这次接受暗杀林霄的任务实在是失策,杀手生涯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连出手都不敢,就被吓得狼狈逃窜。

“还好我谨慎,提前易容了一下,现在应该没有人会知道我就是血影枯骨。”青年呷了口鸡尾酒,心中暗道。

正紧追着枯骨走来的林霄,来到半路上眉头微微一皱。

沿着提前烙印的神识印记,他走到枯骨卸妆的地方,赫然看到地上一张制作精良的人皮面具,以及几件散乱的外套。

“通过易容打扮来摆脱追踪吗?”林霄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抬头朝不远处的繁华大厦看过去。

那里灯火通明,人流穿梭不息,大半夜了仍然是车来车往,是南江市最负盛名的不夜街。

“卸掉伪装,躲入人群中,利用庞大的人群来分散我的注意力,办法不错,如果是普通人,还真有可能被你躲过去了。可惜,我追踪的手段从来都不是看容貌,而是以神念烙印。被我打下神识印记,纵然你逃到天涯海角,化成灰烬,我也能一眼认出,你逃不掉的。”

林霄双手插着口袋,悠然地走进不夜街。

刹那间,一股嘈杂,纸醉金迷的气息迎面扑来,整条街道上人来人往,甚至有不少外国人。

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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