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快与刀疤范在三百两喝了一整天,却没有喝醉。他不敢喝醉,因为今天晚上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他来到了方略家。
方略便是王快在三百两救下的那个孩子,也是那个“一条腿跑死千里马”的捕快。以往每次行动,二人都是一副“上阵父子兵”的阵势,寻常盗贼对这二人避之不及,唯独昨天晚上,方略因伤缺阵,便丢了刺客的左手。
二人本是异姓父子,可是,从今天开始,一切都要发生变化!
方略的家距离王快家不到一里,可是这一里,王快今天整整走了一天。
王快的脚步不仓促,但是很凌乱。凌乱的脚步声直接冲进了方略的房子。
他没有敲门。
与想象一样,方略躺在床上,脚上缠着一些白布似的东西,他看见王快走进来,双手支撑着要往床下走。
“你先躺着吧。”王快用近乎命令的口吻说道。
说完之后,他用眼睛极力的扫视着屋子,像是在寻找着什么,突然,他轻吸一口气,一股微微的香气涌入鼻子,他瞪大了眼睛好像警觉到了什么,他想骂一句:“什么古怪香味,屋子里收拾得跟个娘们一样。”
但是他没有。
“头儿,昨天的刺客抓到了吧?”方略问道。
王快知道他是明知故问,没有理会,他走到方略床前,沿着床坐下,指了指方略的腿,方略看了王快一眼,象征性的把腿动了一下,说:“没事,老王,没事。”
方略说了两句话,第一句称呼王快为“老王”,第二名称王快为“头儿”,王快听了不由得笑了起来:“你十一岁的时候,管我叫老王叔;当了捕快之后管我叫头儿,现在进成老王了。你这年龄大了,辈分也长了。”他边说边望着方略,眼睛里显现出慈祥和蔼的眼神,这是一种父亲对儿子才有的眼神。
“方略,你跟了我不少年了吧。”
“十年零八个月。”方略不假思索地说。
“时间过得真快,比你的腿快,比我的刀也快。一转眼你就大了,都说女大不由让,男大也不由人啊。”他本想说“儿大不由人”,但是到了嘴边便把“儿”改成了“男”。
一样的意思,不一样的心情。
方略听了生硬地笑了一下,但王快却突然收起笑容,一脸凝重,问道:“方略,你算是我的儿子吗?”方略听了立刻怔住了,他心中早已将王快视为父亲,但是二人从未谈论过父子之情的事情,这本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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