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族为什么可怕?

繁殖速度快?实力惊人?还是说有着超强的破坏力?

人类向往星河,又前往宇宙大探索这么多年,科技磅礡进展,实力雄健,加上寿命的延长,基因的改变,甚至还出现返祖人──

不说人类,就说宇宙种族,哪一支没有上面三点?

但为何偏偏只有虫族这么的受到大家的唾弃与厌恶,甚至恨不得灭了整个虫族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基因共融性。

“你们的身体跟虫族共存,拿着白玉瓶来遮掩,骗的也不过是那些不知道的人。”方晓叹了口气,手中闪烁着浓郁的灵力,甚至还显得格外的锋利,让人感觉到了相当强烈的威吓。

楼宁在联邦边界征战多年,人类与虫族之间的死伤无数。中间她不是没有杀到对方老家过,也不是没有虫族杀到联邦的心脏地带过。

但是最可怕的,是虫族在经过吞噬人类,可以得到一定的基因共融,并且有一部分的‘进化’。当然,吞噬其他宇宙生物也不是不能,只不过进化的部分是在其他方面。

这就很恶心了。

“你、你怎么会知道......”红皮肤男人很确信,这个秘密都是在他们于魔教发了魂誓、并且受到一定的过程、吸收虫族之后,这才会晓得的。

甚至中间如何可以跟虫族一起共存的方法,他们都不会拥有意识,只是活下来、醒过来,知道自己被赐予什么能力之后,实力大涨,接着就受训去跟虫族联合攻击,执行任务。

外界一直搞不清楚为何魔教的人的攻击或防御性很高。但其实追根究柢,就是因为他们得到虫族的帮助,提供自己的**,然后获得寻常人根本不敢想象的能耐。

“我杀了无数的虫族,甚至还灭了不少虫母,所以我当然会知道。”方晓微微地笑着,手中的灵力甩成一条鞭子,‘嗖’地就往红皮肤的男人身上抽,“甚至,我还知道你体内的虫族的正确名称,你信吗?”

也就是阿克索瓦博士来到这个世界,为了方便大家记忆,所以特意改过名字,弄得相当古韵。要不然的话,方晓之前也不会特意花一定的时间小心翼翼去定位前面的虫族。

而是直接把他们给一口气杀了。

“不!”红皮肤男人估计是跟虫族处得不错。在他被方晓的鞭子一扫到的同时,体内忽然涌现出一股力量,而那些虫子们,则是疯狂地在自己体内冲撞,藉由调整他的身体平衡,从而去躲避袭击。

“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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