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万物皆波的保志隆一样,迪·杰相信万物皆震,任何事物都有其特有的律动,说节奏也行,毕竟他是搞音乐的。

可是把节奏和格斗融合到一起,那理查德·梅耶就是个绕不过去的人:卡波耶拉并不是他创造的,也没有因为他获得多大的荣誉,但是因为他,出现在了世界各地,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孩子在玩儿。

理查德·梅耶门徒遍地,桃李满天下——这不是形容,事实如此。

同样的,另一个新秀达克·金也不容小觑,同样讲究节奏律动,身体的协调性,也是舞蹈的武道。

这两人都在洛杉矶。

如果说梅耶对格斗,对节奏理解更强,达克·金就强在姿态,纯粹的舞蹈张力在格斗中给人带来的震撼无以伦比。

至于迪·杰,他的音乐性在三人中是最强的,梅耶只懂得和卡波耶拉融合的比较好的那些部族音乐,即使有新音乐出现,他也只是借用,完全没有原创能力,甚至在音乐赏析上,他也体会不到什么艺术性。

也就是说这哥们除了角度独特,他听音乐和任毛不懂的小白听歌是一个等级的。

达克·金原创能力有,但是不强,而且他主要做曲子,歌词全靠临场现编——当然,人家不叫现编,叫freestyle,好像还挺有格调的。

然而迪·杰不太看的上,因为对于一首歌来说,精美的歌词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那是内容,如果没有歌词只有曲子,就只有内涵,没有内容——内容人人都能懂,内涵?呵呵。

说好听了是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糙点儿不就是夏姬八猜,猜完了来个freestyle。

作为一个享誉世界的音乐人,他不接受粗制滥造临时救场的音乐,或许能有经典,但这种经典,传不下去:

现场带上氛围就是很好的,而离了现场再听,人们很难确定那到底是音乐还是在有伴奏的骂街。

达克·金原本是不接受迪·杰的批评的,他是个rapper,批评什么的那就是挑衅,不服来个freestyle,骂不哭你他就退出乐坛。

但是随着他名气越来越大,音乐越做越多,而且越来越多的接触到迪·杰的团队,他就发现了,如果黑人音乐就这么干下去,那一辈子也都就玩应儿,为什么崇尚地下?因为能在地下活着起就很厉害了,到地上见光死,人人都渴望,谁也不敢去。

迪·杰也做黑人音乐,很多东西和达克·金的表达方式是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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