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9日深夜,内蒙古达拉特旗警方获得举报称:米斌(化名)、米武(化名)在其别墅内聚集了50余人吸食毒品和赌博。根据举报线索,警方于10日凌晨出击,将嫌疑人米斌、米武及参与吸食*、*、“开心果”等毒品的53人抓获。

“我们原本以为是一起吸毒和赌博案件,谁知进一步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涉黑团伙。”达拉特旗公安局有关办案人员说。

出生于1980年的米斌原本是当地的穷汉。本世纪初,米斌与其哥哥米武依靠在歌厅看场子谋生。期间,他们参与了一些“围胡”赌博活动(注:围胡,即赌博的组织者),从中获得了较多的非法收入,并积累了资本金。他们还掌控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作为其“围胡”赌博的骨干力量。

2005年至2008年,米氏兄弟一边“围胡”设赌,一边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到2008年,米氏兄弟完成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并有了基本固定的组织成员。这一年,他们专门成立了在赌场放高利贷和用于赌博资金流转的公司——鄂尔多斯誉某投资有限公司。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的39张银行卡进账总额为12.0925亿元,出账10.0489亿元。“这个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只负责参赌人员的赌资走账和赌场放高利贷。”办案人员说,米氏团伙“围胡”设赌,现场有专门的记账人员、放贷人员、服务人员……基本形成了以米斌、米武为领导者,以王路(化名)、邬凯(化名)、任辉(化名)、王高峰(化名)、于小东(化名)为骨干,以徐军(化名)、刘宇(化名)、阿拉坦(化名)、那顺(化名)为“小弟”的有组织犯罪团伙,比较固定的成员有16人。2008年,米氏兄弟移居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以其公司为掩护,收取赌债和放高利贷,并以公司作为团伙成员的聚集地。米氏涉黑团伙没有固定的赌场,却有固定的赌博组织者,还有明确的“围猎目标”。每次参赌人员寥寥,但赌资巨大,少则百万元,多则千万、上亿元。米氏兄弟以赌场抽水渔利和放高利贷获取巨额财富。

据办案民警介绍,米氏团伙组织中有“围胡”设赌人员,有伪装身份的“猎人”,有赌场记账人员和放贷人员,还有一帮讨债人员,这些人分工明确,都在米氏兄弟的掌控下组织赌博,放高利贷和暴力讨债。

“每一次赌博设局,米氏团伙都有明确的‘围猎目标’。”办案民警介绍说,米氏团伙一般先通过搜集本地区房地产、煤炭等行业企业负责人的信息,了解企业家的基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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