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公主一路往北的时候,薛凌也在往北。在山上蹲了两日,终究是要想办法离开。她想了想,仍是穿着李婶家的女儿衣服,提着两只抓来的山鸡和一只兔子,索性沿着官道走。脸上泥沙扑面,只说是要去城镇里卖猎物。一路遇到人,竟也无人盘查。

本是遇到一卖酒的老人家赶着牛车要捎薛凌一程,但她一想到李家村的大火,实在不敢与人扯上关系。还是自己慢悠悠的走着。待看到了城墙。天边日头已只剩一点残光了。

好在这个小城似乎并无宵禁,薛凌并不知此时身处何地,只瞧着城头上写着两个大字:明县。一咬牙,就走进了城门。

傍晚街道上,行人倒还颇多,此处城镇应该还算繁华。但薛凌不知哪有集市之类的场合,也没工夫提着去找。这两日,少了鲁文安,她不知如何处理兔子肉,植物更不敢乱吃,全凭一点水撑着,又走了这数十里路。干脆看见一间小酒馆,就问老板随便换了些吃食,蹲在街道角落,狼吞虎咽的吃完才勉强恢复一点精神。

吃完东西,薛凌坐地上摸索着自己原来的衣服,想着是换回来好,还是暂且不换。正不知何去何从,却在自己原来的衣服兜里摸到一颗核桃大小的东西,扯出来一看。正是薛璃给她的那枚鬼工玲珑球。

薛凌对这玩意不甚了解,但对玉却是认识的,这是一块上好的带糖羊脂白。一掂量,这一路总是要花钱,还得买点什么防身。这颗球应该能换点银子,便站起了身,一路问着此处最大的当铺。

问到了之后,薛凌还是把衣服换了回来。她想了一下,贫穷人家有这般贵重的物品,总容易惹起怀疑,万一当铺的问起,多说多错。干脆还是做个公子打扮去典当,也好避免生意人看人下菜碟。

原来的衣服,血迹经过江水浸泡,早已丁点无存。李婶应该是又细细的浆洗过。一换回来,挽了个男性发髻,薛凌又成了那个恣意少年郎。只是扯了两下衣角,眼睛便有些酸涩,李婶…….原不过是捞了个人而已。

“小公子是要典当这颗鬼工玲珑球?”此处的当铺倒颇大,一头发花白的老头,拿着薛凌的腰佩在烛火下照了半天才问。

“是的,我丢了荷包。家人还要过几日才到,想换些银子。”

“公子这颗球,可当不了什么银子啊。”

薛凌笑了笑,想来天下买卖人都这么说话,也不以为恼:“掌柜的可是不识货,这是上好的带糖羊脂白。便是去京城,也是王孙公侯抢着的。”

“小公子是个富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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