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了。”有人喊他。

唐翎回头,见那男人手里一手捏着一只肉夹馍,另一手捧着一碗胡辣汤边吃边啃,这是长安当地百姓最常吃的吃食之一。

他眉头微微紧蹙,虽说年纪不大,额头却已出现了几条惯常的细纹,这个模样,同长安城街头巷尾忙于劳作的普通汉子没什么两样。

他叫温韬,是个精通摸金的高手,那一日也是他带着两个人将他从法场救走的。当场救人,瞒过这么多人,甚至还有东浅公子那等人,难度有多大,已经不言而喻。

他从小马扎上站了起来,坐的有些久了,以至于初初站起来时,还有些头晕,他走过去,默默地吃着桌上的东西。这里的三个汉子话并不多,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小马扎上晒太阳,他也跟着一起晒,但往往晒上一天还是觉得冷。

自那一日自己被人救下已经三天了,直到现在,他还能清晰的回想起自己与那个女孩子当时说的话。

“我知道,我知道你救下我是为了对付东浅公子,也是为了你自己。”

女孩子毫不掩饰的点了点头:“不错,不然我何苦要费了力救你?”

一点掩饰也无,她毫不隐瞒她的目的。因为分身乏术,忌惮东浅公子这等人,所以救了他,所以要他报仇。

动机不纯,却很是坦荡,是笃定主意他不会拒绝吧!事实也正是如此,他无法拒绝,唐家满门被斩,唯一活下来的他除了报仇,还能做什么?

这里的三个人对他要做的事情恍若未闻,只每日安安静静的晒太阳,吃着买回来的食物,炉子上温些黄酒茶水,他就算是要出去,也从不过问。好似三个人每个人都在各自生活,却又确确实实的住在同一屋檐下,莫名的和谐。

真是三个怪人!

他吃完东西,将碗洗好,将桌子擦干净。

“我想出去看看。”他说。

“去吧!回来吃饭么?”开口问的还是温韬。

他点头:“嗯,回来。”

那三个人没有再说什么了,一副随他去的模样。他摸了摸脸,这是一张与自己有几分相似,却能辨认出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的脸。这绝妙的易容手法是那个女孩子的手笔。

他缩着脖子出了门,穿着厚袄,弓着腰,同长安城内一般的邋遢光棍别无二致。就连街头玩耍的孩子都不多看他一眼。

他在街口的石阶上坐了半晌,没有人来询问过,甚至连多余的眼神也无。这一坐就是一个上午,再没有听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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