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案情分析

回到会议室,待大家坐定后,余连长首先开口“这是我们解放军进城后,发生的第一次凶杀案。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大胆地说出来。对不对并不重要,给大家一个参考就行了!”

“我看,这是一起谋财害命的案件!”吴树生仍坚持自己的看法,“死者由于大意,平时把收到的钱放在厅里的抽屉里。这让人看见了,就引来杀身之祸。”

“我同意吴队长的看法。”邬大为解释着,“现场没有凌乱,也没有打斗痕迹,凶手就是趁着老陈不留意,从后箍颈,用凶器把老陈割喉致死。这有可能一是蓄意谋财害命,是有预谋的;二是无意见财,临时起意做案的。至于是什么人做的,也有两种可能一是熟人做案,平时聊天时发现了老陈放钱的地方,财迷心窍,做了这一案;二是来要做家具的或者来买家具的陌生人做的案。”

谭指导员也认同“这两种可能性很大。我也同意吴队长和邬科长的意见。如果是熟人做案,很有可能是想趁着吃晚饭的时候去偷,但给发现了,就杀人灭口。”然后问“余连长,你的想法呢?”在这里,余连长的身份是局长,但大家都按习惯叫他叫余连长的。

余连长沉思一会,开口了“我看是有预谋的做案!”

“你从哪看出了?”谭指导员很惊讶,不知他为什么把临时起意做案排除了。

余连长起身说“同志们,在现场里,我们并没有找到凶器,显然是凶手把凶器带走了。一般人临时起意做案,杀了人会十分惊慌的,一般都会把凶器遗留在现场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老陈是做家具的,木匠一般只有刨子、凿子、锯子、锤子、劈刀。而死者割口非常薄、深,是一刀割下,没有回刀的,凶器肯定是锋利无比的短刃刀具,像匕首或者是匕首。很显然,这是凶手自己带来的。而有匕首这类东西,不是一般人有的,所以我更倾向于,这是土匪做的案子。”

大家听了大惊“土匪做的案?”大家都想着是谋财害命的案子,还没想到是土匪干的事。

沉静一会,谭指导员忍不住问“余连长,土匪潜伏下来的已不多,他们不可能为了一点小钱,就冒着暴露身份来做案吧?”

多数人都觉得有理“对呀!”

“土匪不可能是为了这点钱财而做案的!”余连长解释着,“土匪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制造惊恐和混乱,让老百姓人心惶惶。”

“我同意连长的看法!”苗小丫和谭指导员都没去现场,但她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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