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恒带了韶儿去迎太后,我身边立刻便空寂起来。
更漏声声可闻。外间又起了风,桐叶相摩,簌簌作响。一时间满殿寂寞。
便命人灭去烛火,点起百花连枝灯。鎏金的花树,百千盏花心。灯油添得足,灯火便燃得煌煌赫赫,明若白昼。连暗影也寻不见。
我换上红色的吉服,用金步摇压了发髻。那宽袍广袖最是富贵雍容,能稍稍遮去病弱的体态。而后仔细的梳妆打扮好了,端坐在殿中的方席上,等着人来。
这已是我多年的习惯。越是这种时候,越要装扮得明艳,不教人看出凄楚或是不安来。
很多时候,对一个女人而言,坚甲利兵反不如浅淡得一抹胭脂,更能彰显气势。
——这还是很小的时候,卫秀教我的道理。
殿里开着窗子,风略略停下来的时候,有泥土清腥的气息传进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来通禀,说是卫秀求见。
他明知道自己就在苏恒的眼皮底下,来见我时,却连姓名都不肯隐去。
他做事一向都是这么惹人讨厌的。不会给你顺水推舟或是半推半就的机会,你只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说好,或者不好。就好比当年,我不肯嫁他,他便敢明目张胆的对我的表妹悔婚,毫无转圜的与邯郸苏、沈两家反目。
我等的就是他,也无需藏着瞒着。便道:“宣。”
宫女引着卫秀进来。
他进来时,满屋子的伺候着的人,不论男女,都屏住了呼吸。
他甚至连发髻都没有梳,及膝的头发泄在背上,迎风翻动。映着烛火,光彩流泻。
衣服也穿得恣意,然而体态生得匀称,动静皆好。那双腿尤其修长好看,走动间宛若风动。
露出的皮肤就如月下堆雪般皎洁。
不曾望见面容,便已令人失神。
只觉满室生辉。
一时间屋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胶着在他身上。
他只用眼角一觑,波光流转。似笑非笑的表情——我看得出,那是嘲讽。
他一贯是这种性子——既要招惹人,但你真心理他时,他不但不稀罕,反而还要瞧不起你。
最可恶不过。
他走到我面前,停了下来。一时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瞧着我。眉眼漆黑如描,睫毛遮了波光。
那目光是暖的。
他身上浅淡的梅花香迢递过来,沁在风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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