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9.被免职

个派出所所长开始是吓得头上冒汗,当书记让他也发表一下意见时,他反到壮起胆来了,一开始说话还有点哆嗦,讲着讲着就放开了。说:

“记者,你也得理解我们干警察的是不是?你说,我们发现有人放火了,尤其是在公共场所,能不管吗?那天就是,那老汉点着了一车的棉花,如果不采取措施,引起大火怎么办?有人纵火我们就得管,这一点我认为没有错。

你记者采访是不是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上面有宣传部吗?不经组织批准随意采访是不是违犯新闻纪律?我们对你采取措施也是有上级按排的,局里开会,市里开会领导都让防记者。

我们是对你不大礼貌,可警察不可能那么文明,我们干得这一行就是个武行,不像你们记者干得是文明活儿。

纵火犯,我认为这个烧棉花的老汉就是个纵火犯。抓人没抓错,没有赔礼道歉的理由。”

派出所长的话还没落音,白杨就辩论上了:

“什么叫纵火犯,你这儿犯了两个错,一是直接定罪称其为纵火犯,应该用嫌疑二字,你公安是没有权力定罪的,法院一天没判定罪名,你就不能直接称为什么犯。二是纵火是纵了,关键是纵的东西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人家自己的东西不愿要了点火烧了有啥犯罪的呢?你不是在家也烧过报纸呀、杂物呀什么的吗?难道也是纵火犯吗?

再说了,这老汉的行为的前提是卖棉难,如果卖棉不难的话他好好地会烧吗?那是他汗珠子砸脚面种出来的棉花,他舍得吗?我们警察是人民的警察,要站在人民的角度想问题,更不能把人民当自已办案的对像。

既然这位所长如此能言善变,我愿奉陪到底,我要说,你把老汉铐在树上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你要为其负责。我就不理解,你也是个农民出身的人,为什么就忍心对自己的父老乡亲那样呢?采取行动我不反对,我反对的是这种野蛮执法。如果不对老汉做出赔赏,如果敢给老汉定罪,这官司我就跟你们打定了。”

火药味太浓了。腾飞书记马上把话拉回去。往我一指,让我发言。

“我是新闻科长,在这个事上属于中间人,我说说我个人看法。你记者吧,记者,我的好朋友,你也别那么厉害,你要是厉害就冲我来,是因为我对你接待不到,是因为我没有处理好,有意见对我来。好不好?你记者怎么了?我接待的多了,你不是法律也不是政府,你只是个舆论,舆论就是了,你没权干预地方工作。看我这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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