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室虽然是顺利被收购了,但其实没有刘华星和大家说的那么轻松。说是文艺游戏公司财大气粗,六千万收购了他们工作室,实际情况是要复杂得多的。

首先就是张辉和刘华星说的“条件”,为了让工作室顺利被收购,刘华星签了一纸“卖身契”。

这个卖身契要求他在未来十年内……也不是只能在文艺游戏公司给他们打工,而是在未来十年内不得跳槽至其它同行业。也就是说,要么刘华星未来十年内只能在文艺游戏公司工作,要么就不在游戏制作这个行业内工作,不能去其它游戏公司,否则就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

此外,刘华星至少要在文艺游戏公司工作到当前他们收购的这款游戏完工,并确保游戏的后续运营。即便他离职了,游戏出了问题他也要及时帮公司进行修正。

这个合同上的条款其实也很合理,很多大公司为了避免自己公司的资源流失都会要求关键高层签下类似的合同,否则刘华星在工作室被收购后制作好游戏马上又跳槽到别的公司,那对于文艺游戏公司来说就是一笔巨大的损失。既然条款合理,刘华星自然是干脆的签下了这则合同。

而且,与其说工作室是收购,准确说是“合并”。他们工作室只是被合并到了文艺游戏公司的一个负责开发手机游戏的部门,两个部门的员工合并在一起,以后共同负责这款游戏。

刘华星也知道,对方提出这个收购意向其实完全是冲着他去的,说白了就是用这个高额的收购价格来挖他去文艺游戏公司干活,只是说的比较好听而已。

而且六千万的费用除了把刘华星这个优秀的游戏企划挖过去之外,还收获了一款前景可期的手机游戏,对张辉来说这是个赢面很大的赌博。这款的未来是非常光明的,也许会为公司带来远超六千万的收益,与此同时他们还把负责“吃鸡”这款游戏的企划给挖了过来,可谓一箭双雕。

工作室现在正式被文艺游戏公司收购,接下来就是分钱的问题了,这点得计算清楚。

根据刚开始的资金投资来算,郝倩当年代表她父亲的公司投资了五百万,接近他们工作室的运营资金的三分之一,而刘华星前前后后也出资了接近五百万,再加上其他人零零散散出的运营资金……以每个人的资金占总运营资金的比例来进行分配,详细到小数点后两位。

算下来,刘华星分成为百分之二十七,郝倩的分成是百分之三十一,陈烨的分成是百分之十三,刘畅和李雪松各分成百分之八,而王钊、张成飞和白仁宗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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