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苏夜很少有时间看与电影无关的书,大多数网络小说,他也只在大学的时候追过。

比如《诛仙》,这就是苏夜大学时候最喜欢看的一本。

平凡少年张小凡手拿烧火棍闯荡江湖的不平凡故事,当年真是要多火有多火。

甚至看这本书的人还因为陆雪琪和碧瑶分成了两派,打得不可开交。

苏夜当年看这本书如痴如醉,虽然后面略有烂尾,但看小说的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如果迷上了一本书,就算后面写的拉跨,但只要不是主角被绿了或者主角死了这种极其过分的崩文方式,便会坚持着一直看下去。

苏夜就是广大普通书友中的一员,虽然烂尾,但还是看到结局。

听说后来还有《诛仙2》,但苏夜那时已经开始自己的打拼之路,也就再没时间去追了。

只知道《诛仙2》烂得更离谱。

白驹过隙,时光穿梭。

《诛仙》电视剧上映的时候,苏夜忽然想起来自己当年还那么痴恋过一本小说,就看了看电视剧。

发现电视剧自己看不下去,就又买了小说看。

顺便补偿一下自己当年看盗版的遗憾。

毕竟上学的时候,自己没什么钱,现在有了钱,支持一下作者是应该的事。

重新看《诛仙》的时候,苏夜作为一个成熟的创作者,与年少的自己的感受截然不同。

不得不说,萧鼎大神的文笔真的很好,正因为文笔好,所以前面几十章虽然有些拖沓,但却仍让人爱不释手。

除了文笔外,小说前期的逻辑相当严谨、构思极为精妙,可能是萧鼎大神动笔之前已经设计好了。

可惜越到后面,越难以控制。其中最为苏夜遗憾的是,很多前期戏份挺多的人物,后面莫名其妙就再也没出现过,连领个盒饭的机会都没有。

但这并不能阻挡《诛仙》成为一代经典。

所以叶宇让他写本仙侠小说,苏夜很自然就想到《诛仙》,就像当时叶宇让他拍一部仙侠电视剧,苏夜也很自然想到《仙剑奇侠传》一样!

“写是肯定要写的,就是现在没空,你知道的,《触不可及》刚刚做完后期,《仙剑》第一季也快要拍完了,我还得写《仙剑》的剧本。等我闲下来的,一定帮你写。”苏夜给叶宇做了个保证。

叶宇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看着苏夜:“你不会现在答应帮我写,然后就给忘了吧?”

“绝对不能忘,忘了我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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