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钟情:

今天终于鼓起勇气给你写了这封情书,说实话我实在不知道情书怎么写,其实我觉得自己是个疯子,不是开玩笑的挖苦,如果某方面很疯狂叫做疯子,我不妨说我爱你爱的疯狂,所以我确实是个疯子!

说实话,我不帅。但帅有什么用?帅既不能在地铁口刷卡,也不能上班迟到不打卡。曹操不帅,照样是英雄。宋江又黑又矮又丑,照样是领袖。唐僧倒是帅,有什么用?还不是靠着猴子、猪与河童保护么!

都说不帅的人会自卑,我以前也自卑过,心说你们爱看帅哥不是吗,于是我弄了个大帽子,一下子遮住大半个脸,连眼睛也挡住了.我这叫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谁知却不与电线杆方便,直接撞出个大包!而越发的形象恐怖...

在以前,我最喜欢的歌是陈小春的失恋王,因为歌词简直就是为我而写。

最爱看的书是三国演义,因为那里几乎没有爱情的描写。

最崇拜的人是柳下惠(在他不搞基的情况下),那么的骨气。

最信奉的格言是尼采说的:你要到女人身边去么?别忘记带鞭子。别想歪了,我可不是变态SM之类的爱好者。

最爱吃的是大米饭炒鸡蛋,因为妈妈说越吃越混蛋。

我对女人的恐惧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小时候爸爸就总给我讲一些红颜祸水的故事,让我对女人有本能的惧怕.

比如女人就是希腊神话里从那个潘多拉的盒子里与疾病和罪恶一起出来的,特洛伊因为一个女人沦陷不说,就说咱中国的妲己把商亡了;褒姒把周亡了;董卓那么厉害,最后还是因为貂禅把命丢了。不过我倒觉得现在那帮拍电视剧的应该感谢陈圆圆,要不清装戏、穿越戏怎么拍呢?

不过人家说爱情是冲动的,是勇敢的,这就让我明知道女人可怕也会勇敢起来,都是因为你。

我喜欢你,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起让你知道我喜欢你,真是头疼...我表现的其实远远不够我喜欢你的程度,虽然我还没表现。但我就是不知道怎么让你知道。

我也恋爱过,那是曾经的冬天,那是那么可爱的女孩,我不认识她,但我想认识她,人多的地方也没办法说,所以我先跟着她等人少了我再说,主意已定!我就跟,哪知她象是洞察了我的想法,越发的往人多的地方走,那个快啊,我这人很专一,穷追不舍,最后她进了一个地方,我累的晕头转向,这是...她家?太气派了点吧,门口还有牌子,有钱人都这样,喜欢在门口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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