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弼。

朕起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勃然大怒的,以为这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子弟。

因为他打了朕最宠爱的皇子青雀!

更严重的是,这小子对皇权的藐视!对朕的不敬!

可当朕见到他时,朕这心中的怒火,瞬间平息了。

朕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他对朕发自内心的,最为纯净的尊崇。

这般纯净无瑕的神采,朕从未看到过,玄龄没有、克明没有、辅机没有,就连观音婢、高明、青雀也没有。

再来给朕的感官,便是这小子的聪明。

朕没有想到这小子竟然能够适时的提出以金赎刑的律法,而免去自身的罪罚。

这些横行霸道的纨绔子弟仗着自家的权势在长安城里肆无忌惮的闯祸,对律法向来一无所知,可他却知晓这最有利的律法,并加以运用,这便是聪明。

虽然只是小聪明,但能够用于安身立命便是真聪明了。

这小子的口齿也很伶俐,还能胡搅蛮缠,能够把辅机也给说过去,打青雀和长孙冲的时候也是如此。

让朕侧目的,到是这小子的文采,对王右军先生的尊崇和书法的评价。

想来,这小子也习得一手不错的书法妙笔。

更让朕赏心的,是这小子的心性,不贪权、不重色,为了自污,也为了不让朕愧受他的《兰亭集序》而选择了三万贯钱。

壮士功名马上取,岂因父祖封妻荫。

相貌不俗、才华不逊、心性不错、志向不小,他给朕的第一感官,是一个出身不错的年轻后辈,是一个可造之材。

同时,朕这心里也是恼火,这小子胆子也很大,竟然打了朕的青雀,还拒绝了朕的丽质!

朕的皇子和公主都在这一日之间被这小子给收拾了!

......

不过,朕还是看轻了他。

这小子哪里是胆子很大,这分明是胆大包天!

在弘文馆竟敢殴打师长弘文馆学士刘伯庄,在青楼又把国家贵宾薛延陀王子给打了!

但是,朕却又喜欢这小子,因为这小子的家国热血,更因为这小子维护了朕的丽质!

不只是这小子的胆色,朕也看轻了这小子的才学和聪明、赤忱之心。

他的儒学竟然能让孔子后裔的孔颖达甘拜下风,他的聪明能够坑得萧瑀十万贯钱,更让朕喜爱的是他的赤忱之心。

他一颗为国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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