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挑起,小虎牙撩起头发,伸过脖颈,粉色舌头微微探出绕过几根卷入口中慢慢吸吮,看着汤汁溅在轻薄的唇色上,闪出几分油光,再被身侧的红灯笼一映,引得身旁人不由吞了一口津液。

“陛下,这么性感可不好呀。”

宋狗笑着对佛宝奴说道:“你这也太勾人了。”

“勾人也勾不到某人。”佛宝奴轻笑一声,转身用绢布擦拭了一下嘴唇:“勾人又有何用呢。”

宋北云也不回答,只是站在一旁呼呼啦啦的将一碗面吃了个干净,然后将碗还给商家,然后自顾自的往前走了去。

佛宝奴快步走到他身边,自顾自的挽住了他的胳膊,仿佛一对亲密伴侣。

“陛下,若是让你的臣民知道你这副德行,你怎么办?”

“哪怕是只能求公子收留了,收在家中当一房小娇娘,任你玩弄。”

“哇……陛下,你不要这个样子,转变太大有点不习惯。”小宋叹气道:“真的,请变回之前那个佛宝奴,阴险又狡诈,还透着一股子无法揣测。”

“没法子,那样的佛宝奴可是连连惨败,倒不如换一副样子,你开心我也开心。”佛宝奴自顾自的握住宋狗的手,十指交扣:“你今夜就当我的小男人好了,反正又没人知道。”

佛宝奴的手心有老茧,宋北云抠了抠,发现还挺厚实,他觉得这一双手用来干那事儿的话,应该坚持不了多久……

当然,如果是正常人的话,应该会感叹身为一个女子居然有这么厚的老茧,可想而知她平时得有多努力,然后无端心疼。

但这样就摆明了是在自我感动,这种东西就是一个千金难买爷乐意的事,她是手掌心有老茧也好还是脚底下有鸡眼也罢,那都是她的事,别人无权去评价。毕竟她再怎么不正常,那也是一国皇帝,而且还是自己杀出一条血路的皇帝,甚至亲自率军将金帐汗国杀到了阴山以北。

当得一声豪杰之名。

至于为什么她一下又会这么软萌,谁在意呢,她高兴就好。

“你别抠我手。”佛宝奴埋怨道:“是不是觉得我手不够软,不像个女子?”

“没关系,手不软其他地方软也一样。”小宋说道:“不过陛下呀,你说如果我真到了辽国,有朝一日你要杀我的时候,你会以什么理由。”

“朕要杀你还要什么理由?”佛宝奴嗤笑道:“不过你放心,朕答应你,不会折磨你便是了。而且若是你给朕留了后,未来他便是辽国的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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