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的动作也是相当快的,也不知道从哪里弄的,硬是弄回了两个那种很大的陶制的酒缸,顺便还带回了一大缸散装白酒,不过明显是比张文那里卖的一块钱一斤的好的多。(173)

倒不是说王叔舍不花钱买那些什么茅台、五粮液来泡参酒,实在是没有那个价值,这老山参泡过的酒也就是一种很神奇的药酒,酒性已经被被消减了很多,补气的效果倒是增强了不知道多少,伤身却是不可能了。

既然已经这样了,这酒的好坏已经不是非常重要了,基本上没有人能够喝的出用来泡人参的酒只不过是那种地摊货的散装酒。

不过,这酒却是宝贝,王叔决定将这一大坛酒带回了家里储存起来,放在饭店里就算是有保险箱他也觉得不放心,更何况一般的保险箱可放不下这么一大坛子酒,这可是绝对的无价之宝。

按计划好的,每天只供应那么一点点就可以了,自己每天从家走的时候用大一点的瓶子装上一瓶酒算是完事儿,先到先得,绝对多卖。

省政府订下的酒宴是在晚上,王叔就要求张文他们留下来住一个晚上,等这次晚宴之后再看看那边的反响如何,尤其是李向龙这个张文的老乡的反应。

张文他们反正闲的也是闲着,倒也不在乎这么一点时间,家里的农活已经有了大舅他们的帮忙,倒也不在乎少了张文这个可有可无、多了不多,少了也不少的存在。

两人实在无聊,就准备跑出去逛逛街,这个时候的南城虽然远远比不上十年之后那样的繁华,可也已经是高楼林立,现代化的气息逐渐的浓郁了起来。

曾经有着华夏第一商圈之称新街口依旧是那样的热闹,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张文倒不觉得如何,见识过了很多大都市的繁华,对如今的南城还是不太感冒的。

倒是二爷张成富有点像乡下人第一次进城似的,这边看看,那边逛逛的,虽然南城他来了不知道多少次,可每一次都是直接把东西送到王家的饭店,然后又匆匆的赶回了清河,出来闲逛的机会基本上没有,也难怪会这样。

“有人偷东西,抓小偷,抓小偷!”

就在张文他们正在闲逛的时候,一个尖锐的女声传入了他们的耳中,随即发现街对面有一个长发女子捂着自己已经被割破的皮包焦急的喊道。

同时,一个小个子男人急匆匆的在人群中穿梭,看起来贼兮兮的,手里正拿着一只钱包。

“我去抓贼!”

张成富只来得及大喝一声,人就嗖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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