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执炊禁忌
俗话说,“妇女围着锅台转”。这是旧时妇女家庭活动的真实写照。一般中国人的家中,多是妇女执炊。但是妇女有了身孕之后,在执炊做饭方面也就有了许多禁忌。
(1)忌砍柴夹住斧子
基诺族孕妇砍柴,忌把斧子夹在柴中间。又忌采摘白参、黄色菌、独朵的鸡棕。背柴时,忌把竹子柴和树木柴背在一起,否则会难产。
(2)忌用草绳升火
台湾俗信,孕妇要动手烧灶煮饭时,忌讳使用草绳起火,因为草绳一绺绺的形状,类似鹦儿的垂涎。如不避忌,恐怕将来生的婴儿会有不断垂涎的毛病。
(3)忌切肉、鱼
浙江一带孕妇做饭时,忌切肉、鱼,否则,以为胎儿会皮肤破裂,或者四肢畸形,五官不端正。
(4)忌煎焦食物
民间还忌讳孕妇在锅里将鱼、肉、蛋等食物煎焦炒糊。否则,将来生下的婴儿身上会有烧烂的疤痕或黑痣。
(5)忌烤肉食
俗以为孕妇烤肉会生烂手脚的孩子。
(6)忌胳肢窝夹葱
河南郑州一带有此禁忌,据说恐生下的孩子得狐臭。
以上执炊禁忌,都是将执炊中各类现象与胎儿的未来相互联想,由此大约可以推断,此类禁忌最初可能是由孕妇本人心中生发出的某种禁忌思想,经过传播、递继,造成一定影响,而成为一方一地之习俗的。
饮食禁忌
民间俗信,胎儿的成长,以及日后生下小儿的形象、禀性,都与孕妇的饮食有关。因此孕妇的饮食一定要注意,不能吃下影响胎儿健全发育或会造成日后小儿某种缺陷的食物。这方面禁忌,主要有以下几处。
(1)忌想吃的吃不到
据信,孕妇想吃什么实际上也是胎儿想“吃”什么。这时一定要让孕妇吃上她想吃的东西,而且,最好是让她吃足吃够。否则,怕胎儿在腹中急出红眼病来。
(2)忌食兔肉
这一禁忌,在中国流行最广泛,也最久远。意思是恐吃了兔子肉,胎儿会像兔子一样长一张“豁嘴”。《论衡?命义篇》云“妊妇食兔,子生缺唇”。可知汉代已有此俗信禁忌存在了。熊伯龙曾在《无何集》中发问道:“世间缺唇之母,皆食兔乎?”这是不同意此一禁忌的疑问。无疑,熊伯龙的质问是有道理的,食兔和缺唇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然而民间却也不光是认为食兔一项可导致生子缺唇的。河南一带还有孕妇跳豁墙,或在门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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