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与张群群合作。

近来,“温州炒房团”已成为一些媒体追踪报道的焦点,甚至成了舆论谴责的“众矢之的”。特别是通过《南方周末》上的讨论,这一问题更是进入了国内广大民众的视野。对于“温州炒房团”事件,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有人提出应为温州购房团发奖章!

纷争与质疑

有人认为,“温州炒房团”利用资金优势左右房地产价格牟取暴利,制造了房地产市场泡沫。而这种泡沫终究是要破灭的,指望靠炒房者来刺激本地经济增长,其危害无异于饮鸩止渴。如果现在继续吹大房地产泡沫,那么将来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政府不能再对“温州炒房团”的行为听之任之。

但也有人认为,“温州炒房团”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勇于创造和探索的英雄。因为它们在现有的制度规则下,活跃房地产市场,可以增加当地的GDP和税收,提高当地的房租收益等,所以,政府应该尽全力保护和鼓励他们在市场中的活动与行为,并为这种交易行为创造优惠条件和大开绿灯。而房价虚高完全是政府管理不善的结果,对“温州炒房团”的干预就是政府生病让市场来吃药。当然,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宜疏不宜堵、炒房需要更多的监管等等。

对于上述言论,如果只是针对“温州炒房团”的行为本身来说,无论赞成者,还是反对者,每一方都可罗列一大堆理由,而这些理由谁也不能说它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大家是否注意到,上述的讨论是建立在下面这条假定的基础之上的,即国内的房地产市场完全是一个法律健全完善、产权界定清晰、竞争充分有序的市场。在这样的约束条件下,法律不禁止就是自由,只要遵守市场游戏规则,又有什么不可为之呢?

但是,上述假定条件是现实存在的吗?我们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法制较为完善的市场吗?如果是不完善的,它的竞争能是充分有序的吗?商品房的价格从何而来,是竞争定价,还是垄断定价?在土地由政府完全垄断供给,再加上房地产市场垄断性寡占的情况下,这种非竞争性定价的利润水平有多高?其暴利如何获得以及由谁获得?通过种种非市场的和非竞争性的方式大牟其利,这种市场的合理性又在哪里?还有,商品房的垄断性寡占定价以及对房子肆意地炒作,利益受损者又是谁?他们难道就应该遭受这种利益损失吗?

进而言之,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难道只是外资的引入、GDP的增长、税收的增加,而大多数人不仅不能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反而要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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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智慧(全文)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易宪容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易宪容并收藏生活中的智慧(全文)最新章节第50节 法律公正为社会秩序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