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二十七年,三月十一,寒食节第一日。天气晴好,正是祭扫先祖的好日子。而这一天注定要发生一件轰动武林的大事!

迎着晨曦微露的阳光,文瑞闭眼静静地躺在兴云庄后山龙家的祠堂上。像一头潜伏的猎豹,毫无声息地等待猎物上门。身上的伤口还隐隐作痛,来日来剧烈消耗的精神体力也远远没有完全恢复,但是文瑞有充足的把握将龙啸云拿下,自信非常!因为他现在冲任的身份不是侠客,而是刺客!暗杀、偷袭远远比光明正大的对决要简单容易的多。

为此文瑞已经换下了自己那标志性的衣物,如果被李寻欢知道自己参与了这件事将会非常麻烦,以他那重情重义的性子来说恐怕会追杀自己到天涯海角。李寻欢武功到了什么境界,文瑞吧知道,但是从来没有人活着躲开他出手的飞刀,这是不争的事实,强横如庞班之辈都不敢一试其刀锋。

文瑞同样不知道到底是自己的剑快,还是李寻欢的飞刀快,下意识的文瑞并不想有与李寻欢对决那的一天。因为如论自己死还是李寻欢死,都很不好。而且文瑞很怕,他怕李寻欢会败,但是李寻欢不能败!喜欢李寻欢的人早已将他当成一代神话,古大师一手造就的武林不败神话“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文瑞不想这个神话由自己来打破。

所以文瑞换上了一身普通的棉布衣服,武器也是志凌云提供的松纹剑,大马士革钢,就跟自己原来给阿飞买的那柄剑一样。虽然剑身尺寸、重量跟自己的乌剑不同,但是到了文瑞这境界除非碰到势均力敌或者更高的对手,武器的因素已经不是很大。

文瑞耳朵微微一动,他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脚步声。眯着眼轻轻一扫,眼光从来人身上一掠而过,没有丝毫的停留,旋即闭眼。高手,是能感觉到别人目光的。虽然仅仅是惊鸿一瞥,文瑞已经将来人的情形清楚地看在眼底,记在心里。

一行四人,龙啸云还有三个拿着香烛、果品的庄丁。龙啸云身材高大魁梧,浓眉大眼,身着藏青锦袍,上面绣着流云图案,身后背着一根五尺余长的亮银枪,看上去颇是威武不凡。文瑞扯了扯嘴角,表示自己的不屑,一个连在自家后山祭扫先祖都要随身带着兵器的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大心胸?这种人不是作恶多端担心仇家随时上门报仇,就是疑神疑鬼总怕自己遭了别人暗算。

文瑞躺在屋顶侧耳倾听下面的动静,从他的判断,以龙啸云这种心胸的人必然会先祭扫自己的先祖,然后才去照料一下李家的坟茔,他是不会因为这兴云庄本是李家产业而心生感激的。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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