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梅曾经做过广州超市的楼面主管,知道超市的经营方法,特别是帮雷鸣打工这三个月以来,雷鸣都按承诺兑现奖金,每个月她都能拿到小两千的收入,还能管几个人,雷鸣还答应她,结婚时给她办一份嫁妆,让她动力十足够,打电话到广州把以前在超市一起打工的两个同县伙伴叫了回来,一起为雷鸣举办超市。小说无弹窗()-==闪舞==-

李玉梅的两个伙伴都是有备而来,不仅仅带来了管理经验,甚至把以前打工超市的一些文件也带来了,雷鸣看过以后大喜,马上给任命他们为副经理,待遇与李玉梅相同。

李玉梅虽然是小女人,但做事风风火火,不比男人差,不几天,超市就有了模样,还制定了一份开业促销方案。

雷鸣高兴得合不拢嘴,放手给她做,也乐得清静。

因为吴仁锋家就在城关法庭的隔壁,吴仁锋起诉郑杏荣女士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起诉立案后只两个星期不到就开庭了。

因为吴仁锋没有起诉纳怀实业公司,而是起诉自然人,所以雷鸣以被千人的直系亲属出庭,避免交代理费给律师事务所,为此雷鸣专门写了一份报告,说明母亲惹了官非,他作为直系亲属出庭,不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出庭,要求不交代理费给司法局。因为这是田副局长分管的,田副局长就签字同意了。田副局长和黄耿也终于知道,原来雷鸣家开了公司,怪不得人家对那个工伤案的酬劳不感兴趣。

开庭那天,雷鸣一个人到庭,公司和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来,雷鸣没有把被起诉的事告诉他们。

身份调查时,审判长发现,这个公司法人代表的儿子雷鸣竟然是司法局的律师,有些意外,因为雷鸣还没有和他们接触过。而法庭附近的很多街坊坐在听众席上,不禁有点不妙的感觉,特别是雷鸣是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是以武县律师事务所的身份参加诉讼,更让他感到有压力。

这案件,压根就是雷鸣的案件了。

吴仁锋也没有请律师,他整天和这些法官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他家就在法庭隔壁,哪还用请什么律师。

吴仁锋听说过雷鸣是老板,但没见过他,更不知道他在司法局上班。

法庭调查时,吴仁锋在他运货到纳怀公司加工的加工方式上,不承认是他安排他的工人独立操作,为此,雷鸣出示了6份笔录,并一一宣读,看到他的三个工人一一承认是他安排他的工人独立操作,吴仁锋只好默认。

主审法官暗叫不妙。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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