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闻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奸究服。今予获承太初祖黄帝之洪业,托位公侯之上,夙夜战栗,永惟百姓之急,未尝有忘焉。今虽胡虏未灭诛,蛮僰未绝焚,盗贼未尽破殄,然民众动摇,江湖骚动,为全元元,救愚奸,予兴奉九庙,今九庙将成,故大赦天下。”

“郡国系囚减死罪一等,刑徒赦为庶人,犯法匿于江湖者,在诏书前亦释除。唯谋反、不道、大逆之首恶,不用此书,其余从逆者俱赦之。”

皇帝王莽这份诏书一传到茂陵,已经在家里从春天憋到夏天的马援欢喜不已。

“看吧,我就说必有大赦!果然没错。”

是没错,但这也迟到太久了吧。

马援当初释放万脩一起逃走,跟第五伦笃定说肯定会有大赦,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因为马援知道,从前汉到今朝,赦令这玩意,实在是太常见了。

汉朝前几代时,大赦还是一件严肃的事,一般放在新帝践祚、立后、改元、立皇太子、郊祀时例行颁布。

不过自从元帝以降,随着国力衰弱,灾异频繁,按照春秋里“灾异谴告”的理论,老实巴交的汉元帝往往会下诏罪己,检讨过失顺便来一波大赦挽回民心。

结果元帝在位十五年,十三赦。成帝在位二十六年,十四赦。

到马援渐渐长大的哀帝、平帝时,更是几乎年年颁布赦令:哀帝六年五赦,平帝在位时王莽当权,为了收买人心体现仁政,完成了五年五赦的成就,而从居摄三载到正式代汉,甚至到了半年一赦的频率。

不过自从王莽正式继位后,大赦却变得罕见起来,遇上灾害也不搞罪己诏了——诸如泾水雍塞改道,他就不承认那是灾异,反倒是祥瑞呢。而这一次大赦找的理由居然是:为修筑九庙讨个彩头。

原本马援对大赦并不太在乎,在边塞与万脩没羞没躁的落草,替天行道惩恶扬善,可不比回关中谨小慎微的活着痛快。但他的女儿对婚事唯一的要求,就是出嫁时,老父亲能光明正大在场,这让人闻之落泪的恳请,让马援愧疚不已。

盼星星盼月亮,大赦终于来了,这次宽赦范围很广,比如那个“上书为妖言”,建议王莽归位于汉被说成是疯子的郅恽都被释放。

万脩的“谋杀人”亦得以免罪,只是他现在以“任侠”之名在新秦中做了校尉,恐怕暂时没法用真名了。

这都能赦,就更别说马援那轻飘飘的“纵囚”之罪了。

马援当天就立刻出了门,大摇大摆地在茂陵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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