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4年9月,西非。

达喀尔的小酒馆里飘荡着维京人失落的埃达。

“沓沓冥冥中生出一条鸿沟。”

“鸿沟是金伽侬,诞生于时间的起点,流淌向寰宇的终极。”

“冰与火肆虐在金伽侬的两岸,那南端是终日烈焰的穆斯佩尔海姆,火的巨人主宰着那一方土地,伟大的王,狂暴之主。”

“暴君的苏尔特尔呵,永远不满,永远愤怒。他的威能通天彻地,挥手便有天火,目光所及,连草原亦要化为沙漠。”

“他手执利剑守护着国度,那剑刃由暮光凝聚,比太阳更耀眼,比极光更夺目。”

“他杀死了胜利,在黄昏中,他脚踩胜利的头颅,将暮光高抛上天空。苍穹裂开与金伽侬对等的缝隙,无尽的熔岩把阿斯加德淹没。”

“伟大的苏尔特尔呵,永远强大,永远健硕。他终于毁灭了世界,留下疮痍,颂扬专属于火的传说。”

……

一段歌谣唱完了,皮尔斯清了清嗓子,举起酒杯向他对面的黑肤青年致意。

“哈希姆,放轻松些。苦大仇深或许是这座镇子的特色,但肯定不是酒徒该有的模样。”

“您想说我的样子太显眼么?”名叫哈希姆的黑人青年沉着声,用字正腔圆的法语反问,“多才多艺的提督先生,显眼的究竟是我的表情,亦或是肤色?”

“肤色从来不是问题。”皮尔斯大咧咧摆开手,“在其他地方或许会成为问题,但这里可是戈雷岛,是流淌着黄金和火焰的西非。打开眼,砂丽海滩上到处都是洋溢热情的原住民,会时刻提醒我们,黑色才是这片大陆原有的颜色!”

“您很擅长说话……原有的颜色……”

皮尔斯发现自己玩脱了。

哈希姆又一次变得沉默,桌前两人,对望无声。

他只得尴尬地抿口酒,任凭酒液的辛辣滑入咽喉:“抱歉,哈希姆,你知道的,我本意并非如此……”

“这不是您的错,先生。族人的遭遇让我变得不再平和,我想在手刃仇敌以前,我都很难正常地回报善意。”

“所以我来了。”皮尔斯朗声说,“我是寄宿在神灯里无形的魂灵,你的愿望,我会实现。”

振奋的话语。

皮尔斯自小就擅长表达自己的情感,如今长大后,言辞里更有一种煽动的魅力。

他懂得怎么去打动别人,哪怕像哈希姆这般在自己心里竖起高墙,也抵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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