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思过再次睁开眼睛,嗅着浓浓的烤肉香味,对上一双浅笑明眸,脸上便僵硬地笑了笑,他在前世的性子还是很随和的。

生意人嘛,讲究和气生财,笑脸相迎。

在这异界生存,他猜测自己或多或少受这具身体一些影响。

连性格都慢慢地变得有些不近人情,特别是厮杀搏命时候,最是冷漠无情。

“常公子,我烤了一些狼后腿肉,烧了一点热汤,要不要现在用一点?”

白秋渝大体知道男子是个直接的性格,便主动找话说。

毕竟两人在一起要生活一个月,像今天这样的危险,还不知有多少将要发生,打破相互间的隔阂,对谁都好。

既然男子不擅长交谈,那么,她来吧。

常思过点点头,也不拿刀,站起身先环视一圈。

林子方向仍然是诡异的安静,在右边里许外,有一群膘肥体壮的大鹿在机警地啃食肥嫩青草,那些徘徊的青狼早就离开,连被他斩杀的青狼残躯,也全部带走,连渣渣都不剩下。

看升得老高的日头,接近巳时正刻的样子。

常思过走去稍远处放了一泡水,解下腰间水壶略略冲一下双手,喝了几口清水,又走回烧起的篝火边,接了白秋渝递给他的一条烤制得金黄冒油的粗腿肉,啃咬几口,壳酥肉嫩,味道极好,再接过白秋渝递给他的一个竹筒,喝了两口热汤。

他这才注意到,架在火头上烧汤的锅子,是狼王那巨大的头盖骨。

汤里漂浮着几片切碎的青翠野菜和野葱之类,香味扑鼻。

是个很懂生活的聪明女人。

比起大吹法螺说什么家务都会干,其实烧的饭经常糊锅、炒的菜咸得苦口、衣物洗不干净的乌沫野丫头,白秋渝才叫会干活,而且做得细致讲究,让他无比受用。

肉饱汤足,白秋渝把骨汤锅和竹筒简单擦拭,和两条烤熟的狼前腿肉收进一个布包中,卷起摊开在草地上已经鞣制烘干过的巨大狼王皮子,用细索绑在她自个背上,对朝四处打量的常思过道:

“附近的水源,应该是在东边,我们昨晚是从西边寻来,沿途走了二十多里,连处水洼都没见着。”

白秋渝携带的一壶水,做汤用掉了大部分,她需要补充清水。

常思过点点头,执刀率先往日出方向走。

这地方不够安全,才一晚上,差点被狼群给困死。

必须绕过这片林子,往群山找找,时间还这么长,必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

你看#到的#内#容#中#间#可#能#有#缺#失,退#出#阅#读#模#式,才可以#继#续#阅#读#全#文,或者请使用其它#浏#览#器

章节目录 下一页

这次我要做执刀人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严轻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严轻并收藏这次我要做执刀人最新章节第544章 触动,似是拳技实则是一式刀法(四千大章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