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当中马蹄声纷乱,而后却是止住声响,春雨依旧如故,不舍瞬息,落到茅庐上头。

屋中的庞清风淡然从容,望着女子将屋门打开,百十步外,已聚集足足几十身如同流火似的狰衣,竟然是笑将出声,“我那位杜伯父,多年过去依旧是相当看重小侄,想当初便是最重礼数的性情,眼下着实送来一份大礼,当初搜查京城庞家余孽的时节,也不过是出动百二狰衣使,现如今为我一人,足足预备几十身狰衣。”

但随后庞清风神情猛然一变,再难有方才平定自然。

年轻人瞧见有位汉子,从村中阡陌小道缓缓走来,不知从何处翻找出枚破洞漏雨的斗笠,搁在头顶,背枪挎刀,从几十丈外的泥泞小道中,猛然迈步,直奔那几十狰衣而去,脚跟带起无数泥点。

这汉子庞清风最为相熟,身在京城之中浑浑噩噩,记不得家世,且缺灵智的时节,只是模糊记得有人嘱咐自个儿,东躲西藏,千万休要与人多处露面,艰难跑到处鸡笼中瑟缩身子,睡过许多日,直到在京城东躲西藏近乎半载过后,才寻到一处断头巷,白日里浑浑睡去,夜里外出找寻些吃食果腹,京城周遭的野犬,那年大抵都是认识了这位看似痴傻的少年人,毕竟时常要为些肉食同野犬争抢,挨过无数回咬。

若无这汉子将巷中的庞清风捡回酒馆,恐怕总有一日,要被野狗咬穿喉咙,死在无人知晓的地界,填饱许多野狗肚皮。

汉子对庞清风并不好,动辄便是打骂,更是骂年轻人狼心狗肺,屁的记性也无,日后少跑到街头巷尾,给自个儿丢人现眼。掌柜的更是不敢对这如同泼皮一般的汉子指手画脚,总是心有忌惮,惟恐惹急这汉子,做出些出格举动,就算时常恨得咬牙切齿,也只得将满腹火气撒到庞清风身上,要么便是借故克扣月钱,要么便是罚后者不许吃饭,眼巴巴坐到门槛上头,瞧着掌柜与汉子啃肉。

但说到底,汉子其实也相当不错,偶然间有那等无赖客官上门,故意寻衅滋事,汉子总要咧开缺半拉门牙的嘴,挡在庞清风身前,好生骂上一顿,任谁也不晓得汉子究竟从哪学来的骂人法子,方言俗语,京城周遭顺口典故,信手拈来,同那些深巷当中终日琢磨如何开口最刁钻的粗鄙妇人比起,亦是游刃有余,通常便要骂得那寻衅闹事者面如土色,掏出银钱狼狈而逃。不过也正是因此,汉子时常嘴角挂伤,大抵便是招惹人过多,总要在无人地界挨上几顿狠揍。

庞清风时常劝汉子,莫要逞口舌,到头来免得受这些皮肉之苦,却总要被骂几句,说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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