鹌鹑满嘴的血,脸上挂着嗜血的表情,他抬头看向对方的一众人马时,皆是被他的表情震慑。据说,对方的首领几乎是二话不说,打马便带着一众人离开了沙漠。

这一晚,是鹌鹑到沙漠后第一次吃到了肉,一整条羊腿,当晚,他也不用睡在长椅上,在大通铺上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也有人想和他亲近,他却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也不搭理任何人。

鹌鹑还有一个特点,他喜欢接近有特长的人,比如,有人飞刀玩得好,他会每天看着人练飞刀,比如,有的人在沙漠中,能找到水,他可以将自己当月所有的收入全部给对方,也要从别人那里学到本事,哪怕对方只教他一点点,他也乐得跟啥似的。

就因为他的低调,很快众人也忘了他的存在,甚至于他离开了沙漠一个月,也没什么人注意到鹌鹑不在了。

老贼说完了故事,烟也抽了三四根,二叔将他送走。

我和万金油陷入了沉思,鹌鹑原来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万金油说道:“银大少,我觉得鹌鹑是一个非常隐忍的人,非常有策略,非常狠的人。”

三个非常倒是将鹌鹑总结地很彻底。

“这样的对手太可怕了,我觉得他离开沙漠是因为整个沙漠已经没有他能学到的东西了。”洪叔说道。

我点点头,说道:“处乱不惊,荣辱不惊,如果他走一条正路,在西境绝对是一号人物,我可能真的不是他的对手。”

万金油拍拍我的肩膀,说道:“银大少,你不用凄凄艾艾地,这不,鹌鹑煞费苦心搜集的文物不也被你给剿了?!在我看来,我们的优势是对时局的认识,老鹌鹑还是不了解西境。地头蛇就有地头蛇的优势。”

二叔送走了老贼,并没有过来,而是去看强爷,过了一会儿,他骂骂咧咧地出来了,说道:“珉儿,走!过去看宝贝!强叔这个老糊涂,不知道在搞什么,还跟人喝上了。”

我大吃一惊,急忙赶了过去,果然,强爷正拿着酒壶和老者坐在老虎凳上,一人一口地喝着,似乎还有说不完的话,时不时地还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一众人赶过去,强爷忙说道:“哎!来给你们介绍一下,港商齐总,嗯!你们听听他家的故事,这才是爱国商人那。”

我没心情听人聊天,我说道:“齐老,您好,之前多有得罪,还望见谅。”

齐老头呵呵笑着说道:“哎!不打紧,也是我交友不慎那!”

“您是怎么和鹌鹑勾搭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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