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男人最大的成就感都来自于征服同类,这个物种从女人身上获得爱和快乐、从孩子身上获得尊敬和仰视、从自己的同类身上获得胜利,尤其是当理念不同时,这种征服欲会显得特别明显。
莫阎王就是如此,他没有一张包裹着伶牙俐齿的嘴,也说不出话什么惊天动地的大道理,可,这并不代表不会分对错,他永远坚信当一个男人宁愿舍弃兴趣、爱好、家庭去肩负起国防事业,这不可能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只是这个钢铁铸造的汉子不会说,无法用大道理占据气势上的优势。
不过,这不重要。
是,一个普通人有权利选择要什么不要什么,可从你穿上军装那一刻起,就没有这个权利了。那时,你能牺牲的只有自己,你能放弃的只有生命,因为除此之外,在军营里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属于你!
远了不说,就说近几年的几次天灾,要是人人都想放弃,谁用身体在洪水中铸造起人肉大坝?地震那年,要是解放军都怕苦、怕累,得有多少人被埋在地下,还有什么抗震抢险?
这些道理都该在一个兵心里装着,因为国家发给你军装的时候,你能舍弃的,只有在争取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时,那个卑微的自己。
连这点都不明白,要是真打起仗来,团长敢指望你们连打阻击吗?连队敢让你们班断后吗?班长敢让你和他们在同一个战壕里吗?
那还当什么兵!
莫阎王要炸了,这些理他都明白,可就是不会说,那,就动手吧。
愤怒之下,这个男人下了死手,杀人技顺手而出,多年不曾用过的狠心放在了亲手打磨出来的璞玉身上,他,要亲手摔碎这块和氏璧。
呜。
力道猛,拳风劲。那砂锅般的拳头击向了许根的大脖筋,这一拳,将会在引发半身麻痹后造成全身痉挛,别说是普通人,即便是特种兵出身、天天练抗击打能力的许根也会在挨上一拳以后彻底失去战斗力。
杀!
大不了,老子给你偿命!
啪。
黑暗中,许根满满扭过头,那一刻莫阎王的拳头已经停了:连长,我了解你。你说过的,和敌人面对面的厮杀远不如绕到他们背后简单,一旦拿到先手,千万别相信自己有能力瞬间毙敌,人的生命里要比我们想象的强大,所以,攻其必中。
对吗?
那是一只手,一只满是老茧的手掌挡住了莫阎王的拳头,那只手顺着脖颈绕过,四根手指和手掌挡住了整个后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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