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莎走后,沈凛他们按照莱莎的吩咐,在一楼的房东——安妮太太撑着拐杖用一根细长的线牵着那只浑身斑秃的鹦鹉,颤颤巍巍地出去遛弯的时候,偷偷从小楼里溜了出去。

今天凌晨五点,拜尔利用自己的特长潜行离开莱莎家里,去找弗洛伊汇合,随后又过了一个幸运,在哈桑克街上找到一个废弃的屋子充当临时的落脚点。

他们离开莱莎家里后在这个落脚点碰头。

房子不大,但足够容纳他们五人临时住住,地面脏乱,很久没有打扫,角落里沾满了蛛网,地上有莫名的深色痕迹,呈现放射状的一滩,还有种不知道从哪儿传出来的烧焦味道。

这个房子到处都写着“凶宅”。

弗洛伊说:“我们来这儿后过了个侦查,没有发现这里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除了地上这摊血。”他一本正经地补充了一句,“emmm大概率是杀鸡留的血,问题不大。”

拜尔打了个寒战:“神特么问题不大!”

弗洛伊莞尔:“对我们的现状来说,没有挑挑拣拣的余地,这个小镇很奇怪,人口很多,空房子很少,街头有不少流浪汉,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城镇的承载上限。与其在这儿枯耗着等死,他们不会想着离开这儿吗?”

“那个救了我们的小姑娘,三令五申让我们不要动离开这里的心思。之前在酒馆,酒保路德也说过,这里的人没法离开。”沈凛说,“他还说过,神明赐予了他们更不易衰老的面容,所以这种情况不难理解。”

他冷静地分析道:“城镇资源有限,但人的寿命却很长,繁衍也在不断地继续,越来越多的人争夺这些有限的资源,总有人会被淘汰。但我想,让这一矛盾暴露出来的原因是十年前,我记得酒馆里有人说过,十年前的仪式失败了,外乡人没有给足他们物资,让这十年物资短缺暴露得更加彻底,除此之外,我想还有部分原因在班森身上。”

“班森是这里的神父,地位不次于镇长,”弗洛伊接着说,“我打听了一些他的消息,他自称是被神选中的使者,拥有比一般人更长的寿命和更英俊的样貌,有超越镇长的特权,可以随意处死任何镇民。”

“是的,班森负责和外乡人交易物资,掌握了大部分的资源,因此拿捏着镇民的性命。”

沈凛对班森有种天然的憎恶,他顿了顿继续说。

“常规资源镇民们还可以自给自足,但像药物、煤炭、棉花这种他们没有获取的渠道,只能从外乡人那里获得,尤其是药物。我想,根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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