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七章一直喝

“你吓唬我哥哥,我又不是小孩子,再说了我们库萨斯人可是把狗当做亲人对待的,是不是小胖虎。”龙铃铛对着小狗说道。

库萨斯人是古代俄罗斯帝国的一个游牧民族,一个十分彪悍的游牧民族,是那种敢跟哥克萨人拼刺刀的存在。

这个时空的历史已经有点乱七八糟了,最起码前世秦景云就没听说过这个民族。

貌似在后唐时期这个民族迁入了华夏,然后融合成为了一个少数民族。

所以龙铃铛虽然一半血脉里是俄罗斯族,但是要是细细分析的话实际上是库萨斯血脉,彪悍的很。

身份证上龙铃铛是汉族,但是实际上家里是她母亲当家,她母亲是地道的库萨斯女人,收拾她父亲那叫一个拿捏。

所以龙铃铛喜欢那种强势的男人,而秦景云无疑是比较强势的。

在警犬基地折腾了一圈后自然就没时间去逛渝州了,回到酒店的时候耿越见到了龙铃铛怀里的小狗。

“老大,这狗真不错。”耿越看着龙铃铛怀里的小狗说道。

耿越也是爱狗的人,在老家的时候也养过狗。

“这几天你们三个好好照顾它,以后这就是你们的伙伴了。”秦景云把狗扔给耿越说道。

一般的酒店是不许带狗的,但是秦景云跟酒店协调过,包下了两层给剧组所以不存在什么问题。

龙铃铛一脸的舍不得的看着胖虎,然后对耿越说道:“你可得照顾好它啊。”

“放心吧。”耿越接过小狗说道。

耿越这个人在剧组的人员很好,论长相他和郑树森在帅哥美女无数的剧组绝对算的上倒数前三名的存在,但是论人缘这两人就是活宝。

耿越这个人眯缝眼、脸也有点尖,颧骨还有点高,乍一看有点凶神恶煞的意思,而郑树森不说话的时候就跟一个黑道大哥一样,但是两个人一笑起来确很有亲和力,而且为人也很仗义,所以剧组的人都很喜欢他们。

在剧组小偷三人组是住一个房间的,这三人在戏里要跟小狗相处很长一段时间,把狗给他们带也是培养感情。

...

是能够折射出很多现实的东西的,比如那些拙劣的骗术和全球化后人们追求的时尚。

然后一些过度时尚的人就变得有点不伦不类了,比如电影里的谢小萌,那种伪文艺还好一点,甚至后来还有不少人变成了那种追求夸张的装扮,比如杀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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