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本章还是开防盗,明天刷新就正常了)

旧港那里原本被称之真腊,法律明文规定“凡土人杀唐人者处死,唐人杀蕃人至死者亦重罚金。如无金,以卖身自赎。”《宋史》记载:“中国贾人至者,待以宾馆,饮食丰洁。”

这种规定其实就跟蒙元时期规定一等元人杀四等宋人只需要赔一只驴钱的规定差不多,不同之处在于蒙元是灭宋之后以征服者的姿态定下了这种规矩,而真腊则是因为中原堂口的强盛而以藩属国的身份定下这种规矩。

后来所谓唐人街的称呼,也大多是由此而来。

及至大清入关之后就不行了,堂堂的中原百姓变成了任人宰割的牛羊,就连弹丸之地的荷兰蛮子都敢堂而皇之的在巴达维亚那里搞出红溪惨桉,而以钱聋老狗为首的大清朝廷则认为居住在巴达维亚的中原堂口移民是“自弃王化”、“系彼地土生,实与番民无异”,被杀了也是咎由自取。

朱劲松跟钱聋老狗不一样。

倘若大明的百姓要是把蛮子什么的揍了或者杀了,训斥几句或者罚几块钱也就差不多了,倘若确确实实是因为大明百姓的过错,大不了就“本州流放”,再不行就加上几棍“杀威棒”。

倘若是蛮子把大明百姓给揍了或者杀了……地方百姓抓不到人就由官府去抓,官府抓不到就移交当地的驻军去抓,再不行就出动锦衣卫或者东厂,那些胆敢招惹大明的蛮子就算躲到天涯海角也得死要见尸。

不死不休。

在朱皇帝看来,自己怎么欺压百姓都行,但是蛮子们欺负大明的百姓就不行,因为自己是大明的皇帝——大明的百姓不仅实打实的缴了税、纳了赋,他们还抢着要把自家的漂亮女儿送到宫里伺候朱皇帝,这样儿的百姓不宠着惯着,那还有天理吗!

也正是因为犯事儿的是大明百姓,所以锦衣卫和东厂才没有上报所谓的“伤人事件”,只是任由地方衙门自行处理后再层层上报。

要是反过来,伤人的是蛮子,被伤的是大明百姓,恐怕地方官府和锦衣卫、东厂之类的早就一边上报一边抓人了。

曾诚又笑着说道:“臣所头疼的,其实不是大明百姓打了几个蛮子,而是那些欧罗巴的贵族实在太过于不知廉耻,每个月都能折腾出一点儿动静,地方官府最近也是颇为抱怨。因此,臣想着是不是在这些蛮子们通关之前就先让人教教规矩?”

朱劲松摇了摇头,说道:“这些蛮子们在欧罗巴那边儿都是习惯了的,再怎么教他们规矩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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