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字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简化字与繁体字在词义上本来毫无联系,而仅仅读音相同,但在简化时则采用了笔画少的。如“蒙”与“■”在词义上大有区别:“愚昧”谓之“蒙”,而“■”则有“欺骗”义。后来只是因为读音的关系,才以“蒙”代“■”了。

第二,有的简化字是借用其繁体字的一部分,但这个“一部分”又是古代的另外一个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特别注意,不能用今天的这个简化字去理解古代的另外一个字。如今天的简化字“隶”(l力),就是取了繁体字“■”的一部分,然而“隶”又是古代的另外一个字,是一只手抓住了一条尾巴的象形字。许慎说:“隶,及也。”《玉篇》就把“隶”直接写为“逮”。所以古代的“隶”字也就是今天的“逮”字,若不注意就会弄错。

第三,今天有些简化字,有的是古本字,如“气”(■)、“网”(■)等;有的是古通用字,如“荐”(■)、“痒”(■)等;有的是古异体字,如“礼”(■)、“线”(■)、“泪”(■)等。了解了这些关系,我们就可以知道古代早就有了这些简化字,只不过是为了书写方便,才选择了其中笔画少的作为今天的统一使用体。

五假借字的规律

什么是假借字,在“六书”问题中已作了简要的分析,现在需要讨论的是假借字到底有些什么规律,掌握了这些规律对阅读文言文有什么用处。

(一)从汉字的形体结构来看,假借字主要有两个规律。

1.一个“独立”的字充当了另一个字的声符时,那么这两个字有时是能互相代替的。如:

(1)“(元济)起,听于廷。”(《李■雪夜入蔡州》)

——元济起床,在庭上细听。

(2)“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战国策·赵策》)

——地位很尊贵,但是没有一点功绩;俸禄很优厚,但是没有一点勋劳。

例(1)中的“廷”字本来就是一个独立的字,但它充当了“庭”这个形声字的声符,就成为“庭”的假借字了。例(2)中的奉字本来也是一个独立的字,但它充当了“俸”这个形声字的声符,就成为“俸”的假借字了。

2.两个形声字,由于声旁相同可以互相代替。如:

(1)“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史记·陈涉世家》)

——替天下人倡导,响应的人一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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