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裸体艺术’表现都是变态的、可耻的,什么‘男女裸逐’啦、起‘裸游馆’啦、‘裸身相对’啦、‘帘为妓衣’啦,无一不是丢人的纪录。换句话说,中国人对肉体的观念是不正常的,这种不正常的观念再被“礼教大防”一阵,立刻就建构了衣裳的伟大,所谓蔽形,表德劝善,此圣人所以制衣服也!把衣裳既看得如此神圣,在另一方面,不穿衣裳或露出一部分肉体自然也就要不得。因为肉体是丑恶的、‘同禽兽’的,所以把肉体露给别人看就显得大不敬,是对别人的一种侮辱。平剧里‘击鼓骂曹’那一出,就是个好例子:祢衡裸体击鼓时虽然自言‘我露父母清白之体,显得我是清洁的君子’。但他的目的却显然在“赤身露体骂奸曹”,用肉体暴露来破坏宴会里的‘体统’,从而达到侮辱别人的心愿。

“古人们既然对肉体有这么古怪的看法,所以他们对衣裳的重视也就不足为奇。可惜的是,中国人的穿衣历史并不怎么光荣,一个号称有五千年礼仪之邦的大国国民,直到了汉朝还不知道穿裤子,这是何等妙事!黄帝只知道垂衣裳以治天下,却忘了制造裤子,故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乃至下传至秦皇汉武,大家都一脉相承了这个不穿裤子的道统!

“正因为汉朝以前的人不穿裤子,所以衣服不得不拖到地上,偶尔有‘衣不曳地’的故事,那只是相对的说法,身体发肤和小腿脚踝还是照样要加以管制,还是包过来裹过去,直包裹到一个新的“服妖”局面出现,然后开始天下大乱。所谓‘服妖’,按照《汉书》五行志的说法,是‘风俗狂慢,变节歇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这样看来,每一种时髦服装的出现,除非是圣人制定的,否则就有服妖的嫌疑,而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举动的,若绳之以经典,则正好是‘作……异服……以疑众,杀’!不过,杀尽管杀,头脑开明的人们才不怕这种恫吓。在高跟皮鞋面前,没有人能阻止她们不放开小脚;在新式奶罩面前,没有人能阻止她们不挺出乳房;在三围耸动的肉体面前,没有人能阻止她们不曲线毕露!

“在这种酝酿过程里,民国成立是一个大转捩。在民国前九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爱自由者金一就出版了《女界钟》。这书攻击缠足、穿耳、盘髻等旧式的对肉体与衣饰的观念,但也不赞成欧洲女子之蜂其腰而鼓其乳。无疑的,这部先知的著作多少还有折衷派的倾向,但写这一书的人绝没想到他所提倡的改革运动,在民国成立以后,居然慢慢展开,虽然进度是异常迟缓,可是变动之大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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