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接到一个电话。

是一个女性,说有事要跟“生活在别处”的编辑谈。她的声音有一种故事性,低靡而喑哑。

她说,我们马上见个面吧。

我们约见的地方是一间有特色的饭馆“湘鄂情”,里头拥挤不堪——除了人还是人,但是我还是一眼就看到她。

她穿一件粉红色的套装,裙子的质地是带有反光的聚酯纤维,上面是蔓生的枝叶,碗口大的花。她的头发已经染成茶红色,有些蓬乱,嘴唇圆润,眼睛下有黑晕。她身上粉红翠绿的颜色把空气都染的湿漉漉。她漂亮,却带着一种凋败的趋势。

李芬芳。一个名如其人的,有香味的女子。

李芬芳的故事是从五年前开始,从江北小镇来到我们现在的城市。在此之前,她居住的小镇盛产酱油。这使她的身上永远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蘑菇酱油味。

17岁那年,她来到这里,肩上背着一个褪色的大包,里面装满了关于江北小镇的记忆。一开始作过的工作都不好,辛苦、累、脏…,尤其是在香港人开的玩具厂做的两年,这两年使她更加消瘦单薄,同时患有糜烂性胃炎,整个人看上去好象一个毫无生气的纸人。

李芬芳还没有找到城市和她那种息息相关的默契。她甚至有些痛恨城市的繁华,使人单力薄的她更加地寒伧、狼狈。

后来她找到一个工作,给一个包工头作保姆。她的男主人吕长贵是一个包工头,承包大小工程,生意应接不暇,但是老婆无法照顾四个小孩,这个心力交瘁的男人每次回到家看见乱如六国大封相的场面就心烦意乱,所以马上要找一个女人来料理一切。

李芬芳去他们家,是一个下午。包工头的房子装修得象书上做样板的豪华宾馆,有着古墓般的清凉,在炎热的下午,站在空旷的走道里,沁人心脾的凉意从她的身体里渗出,使她无比舒畅。

李芬芳仍然记得那个下午,最鲜艳的记忆源于女主人所用的“兰蔻”唇膏,它抹在女主人肥厚的嘴唇上,显得十分抢眼眩目。

那个肥胖蛮横的中年女人,也许是为了掠夺失去的时间,所以常将触目惊心的色彩恣肆的用在身上,但却始终不知道颜色和婚姻一样,不是寻找你喜欢的,而是适合的;对于公共标准如何转化为私人标准,这胖女人浑然不知。

李芬芳有一次趁她不在的时候,试用了其中的一只。

这种红被广告词里叫做“香槟红”--它象水晶杯里的香槟一样芬芳四溢,虽说“香槟红”是孱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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