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人童春花

访谈人宋美娅

访谈时间2001年2月25日

访谈地点北大妇女法律服务中心

录音整理宋美娅

文稿编辑宋美娅

童春花,1965年出生,高中毕业,北京人。1988年结婚之后,她便开始遭受丈夫和婆婆的暴力,童一再忍耐,其间数次提出离婚,但终未成功。1997年6月12日,丈夫趁她不备,将一种混合易燃物泼到她的身上,随即,他打着了打火机,童被大火吞噬。后来,幸而抢救成功,但已严重烧伤。2000年3月19日,在童春花的顽强申诉中,施暴者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第一次见到童春花的时候天还冷,那天,她穿了件半大的灰色棉衣,进门时我就看出来她的两只手尽量缩在袖子里,尽管事先我知道她被丈夫焚烧后留有伤残,但当她伸手接我递上的一杯热水时,我还是吓了一大跳:她的一双手完全变了形,5个手指粘连在一块,红色、疤结累累,没有一点正常颜色的皮肤。下午,我们谈得彼此熟悉了,我又看了她身上的伤,大面积的疤痕缠着她的躯体,疤痕上还打着结,揪着肉条,好似一个丑陋的魔鬼附在她身上。她的身体摸起来坚硬,像一块甲板。她说伤疤要每天洗,要不然皱折处就会发炎。所幸的是,她的脸上伤不太重,还能看出当初的眉清目秀。

结婚时也曾相爱

我叫童春花,出生在1965年1月15日。在我不到3岁时,我母亲去世,我是跟着父亲、哥哥、姐姐长大的。

1985年夏天我高中毕业,一个同学给我介绍了个对象,就是李军(化名),见面那天晚上,他骑了辆破车,没有闸,真像相声里说的,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我看他的衣服上大补丁小补丁的,裤子上净是窟窿,心想,这人怎么这样啊。同学说,刚下班,没来得及回家换衣服,直接来了。接触过几次之后,觉得他还挺实在。但到他家一看,心里凉了半截,家里又脏又乱又穷。当时我想起来一句老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想,他是长子,应该是特别自立自强,也就没说什么。那时他爸他妈对我特别好,他妈还有意给我们造成单独在一起的机会。

可是不久她妈就变脸了,管我要嫁妆。那时我父亲已经70多岁了,我爸养我们不容易,我母亲去世时我大姐还不到15岁,我爸怕我们4个孩子受委屈,一直没有续娶。我说我不能管我爸要东西,我有多大的力使多大的力。她妈一听就急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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