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周五。

今天E.D.N.Y往来的人明显要比平常多了不少,人员丰富程度也增加不少。

除开屡见不鲜的西装革履的律师外,大量身穿非正装的人涌进法院,他们有的孤身一人,一边走一边打电话沟通工作,有的则三五成群,呼朋引伴,在家人的簇拥下,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说说笑笑。

由于这部分人的存在,一楼大厅迅速变得拥挤起来,各种各样的声音,奇怪发音的语言,混合着香水与体臭,十分令人难受。

内庭。

布鲁克林穿着法袍,抱着圣经,站在门口等鲍勃喊来的两名法警抬纸箱。

奈莉匆匆走过来,掏出一本联邦宪法,替换掉了布鲁克林手中的圣经。

“错了!”奈莉帮布鲁克林整理着法袍的细节,嘴里念叨着“这是主持入籍仪式,不是法庭上让证人宣誓。你需要的是宪法,不是圣经。”

布鲁克林咧咧嘴“反正都一样,我又不需要看它。宪法都装在这里”说着,他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

“胡说。”奈莉轻轻拍了一下布鲁克林“不论对那些即将成为联邦公民的人还是对主持仪式的法官来说,这都是神圣的。”

入籍仪式不仅对入籍人是个特殊的经历,对主持仪式的法官来说也是。

尽管法官们的一生可能需要主持几百上千场入籍仪式,每次说的话还都大体相同,但这仍然被大多数法官看做是一件神圣的事情。

在大多数法官看来,主持入籍仪式跟神父主持受洗一样,是让人脱胎换骨的仪式。见证人们脱胎换骨,脱离贫穷与落后,战争与愚昧,投入文明而自由的联邦的怀抱。

大卫属于少数派。

他对这个仪式毫无尊重,不管是现在的他还是过去的他,对待主持入籍仪式都是能省则省。布鲁克林主持的入籍仪式是E.D.N.Y所有法官中最快的。

他就像赶时间一样,照本宣科地走完流程,然后夹着联邦宪法,脚步匆匆地离开。

他甚至会无视因入籍成功而喜极而泣的人提出的合影请求。

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大部分对入籍仪式不太看重的法官,都是少数派。比如非裔。

布鲁克林耸耸肩,对奈莉的说法不置可否。

他腋下夹着联邦法典,带着鲍勃跟雷,身后跟着两名负责抬纸箱的法警,匆匆赶往二楼入籍仪式地点。

需要入籍的人已经早早在这里等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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