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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爱情一词越来越有种陌生感。我从八岁就开始读这个词,读了几十年反倒读糊涂了。我不知道这一生是爱情玩弄了我,还是我玩弄了爱情。古人说有情人终成眷属,难道我和方草没有情吗?我们相爱了二十年,可婚姻却只有一年零一个月。其实真正的婚姻只有七个月,就这七个月我们也一点不像夫妻。方草从山里回来后我们就去办过一次离婚,但民政部门拒绝了,因为法律规定女人怀孕期间是不准离婚的。方草说了半天的好话也没能感动那个女办事员,反差点被她的话动摇了信心。方草就看了我一眼。我站在一旁一个字不说,我想我这个时候要是说句话可能会改变我们的命运,但我没有这么做。我们又维持了六个月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这六个月我们是以分居的形式结束的,直到小雪春满月后我们才顺利地领到了那纸法律文书。

事隔数年之后,再回头看我和方草的那段婚姻,就像登高回望自己留在雪地上的足印,劣迹历历在目,让我的心里有一种耻辱感。我离开方草的动机并不高尚,我是拿二十年的爱情去换取了一种被人称之为“地位”的东西。这种近似乞讨的生存方式是我小时候所最不耻的,可我最终却选择了它,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我这么做确实有些卑鄙,可那时我竟一点也不为这卑鄙感到耻辱。一个人的良心如果被欲望吞噬,那么他同时也就丧失了耻辱感。

其实方草是不想离婚的,她曾试图挽救这起婚姻,但她又战胜不了自己倔强的性格,她最终为自己的倔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五年后,一个我曾称之为“方婶”的女人把她女儿的心迹告诉了我,我除了有些吃惊,还为她的真情洒下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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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春天的县委大院被我的离婚案闹得沸沸扬扬。不少人都认识方草,因为他们的孩子都是方草班上的学生,他们对方老师的印象挺不错,说这样的女人怎么配不上他?说这里面肯定有原因。这种议论也传到了我和顾艳玲的耳朵里。顾艳玲很生气,说这些人吃饱了撑的,真无聊!我说你根本没必要生气,这一点不为怪。现在走在大街上打个趔趄都会招来众多围观者,更何况涉及男女之间的事情,你能阻止人家议论?但我没想到这股沸沸扬扬的风会吹到顾志杰的耳中,而且顾志杰还给陈天明打了一个电话了解此事。顾志杰出于什么动机我不清楚,但我想他不会是在暗中了解他这个未来女婿的劣迹,因为那时他还根本不知道我和他女儿的关系。但陈天明已经看出了我和顾艳玲的关系超出了某种界限了,并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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