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的“结语”中说,写这本的目的并不是“勾勒出一个可能的未来社会秩序的细节”{24}。尽管如此,从这本书中,我们或许可以概括出哈耶克所向往的秩序的大概。首先,这个社会是一个个人主义的社会。他曾评论过“创造了西方文明的个人主义传统”,赞扬过“把每个人当人那样尊重”{25}的观念。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的本质都在于对人的重视,对每个人倾注了最大的关注。两者决不认为,个人只能在集体性整体中发现其最大的善,这个整体总要比构成它的个人的分量更重。杰里米·边沁在《伦理与立法原则导论》(1789)一书中的说法依然是对真正的自由主义在这一方面的最好论述:“共同体是个虚构的实体,它是由被认为属于这个共同体的成员之个人构成的。那么,共同体的利益还能是什么呢———无非是构成它的每个成员的利益之总和而已。”{26}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都认为,当个人拥有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时,他们最有可能获得最大的幸福,并最充分地发挥其潜力和个人的效率。

对于古典自由主义或自由至上主义的社会而言,至关重要的是私有财产,及把价格、利润、交换商品和服务的自由融为一体的竞争性市场。哈耶克注意到,“社会从严格按照等级组织起来的体系逐渐地演变为人们至少可以安排自己生活的制度,这一过程与商业的发育有密切的关系”{27}。历史记载也表明,对个人权利的相对尊重和民主制度,都是最早在那些竞争性市场发育到一定程度的社会形成并成长壮大的。哈耶克尽管并不相信民主制度永远不会出错,但他也认为,民主制度最容易在市场社会中正常运转。民主制度和经济自由都突出了个人的重要性。只有在个人被认为有自己的价值、且值得尊重的地方,民主制度和经济自由才能找到其活动的空间。如果社会强调的是集体而不是个人,则民主制度和经济自由就面临危险了。

哈耶克注意到,个人主义构成了西方文明最重要的核心。从希伯来人提出所有人都是上帝平等的孩子的概念,到希腊人强调人文主义,到基督教关于灵魂不朽的观点,及由此而形成的人人都具有价值、基督爱每个人的观点,一直到罗马人提出的法律之下的平等思想———西方文明与其它文明不同并优于其它文明的地方,正是它突出强调每个个体的重要性。从古代的起源一直到文艺复兴,又从文艺复兴到近代,哈耶克追溯了西方尊重个人的观念的演变过程。“随着商业的发展,这种新的生活观从意大利北部的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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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传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艾伯斯坦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艾伯斯坦并收藏哈耶克传最新章节第41章 “普遍的和平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