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贝贝心灰意冷的当口,外面枪声大作,张婕已经趁夜掩杀了过来,五千余人的队伍被她虚张声势弄得比五万人还热闹,阿彻的不足两千人队伍阵脚大乱。173
战斗持续了两个小时,张婕这次有备而来,没有给阿彻和贝贝任何喘气的机会,深夜十一点钟左右,阿彻全军覆没,和贝贝带着几名战士杀出一条血路,向山中逃遁而去。
“你跟得上我的速度,就这样按我的步调走,走两小时歇五分钟,我伸手这样你就停,我手指地,你就趴下,我说走,你就要跟着我拼命的跑,懂了吗?”阿彻向贝贝讲解了一下,他猜测贝贝在山中的生存经验肯定有限。
“遵命,老大。”贝贝不想和阿彻多说别的什么,他知道阿彻现在已经无路可走,肯定是要带他去拿那块巨钻了。
“给我讲讲那块石头吧,是清澈的还是浑浊的?”贝贝边走边向阿彻询问着那块巨钻的事情。
“清澈的。”
“颜色呢,浓吗?有光泽吗?”
“是的。”阿彻作为这世间活着的,唯一一个见过巨钻的人,巨钻的下落,没有他,还真是再也找不到了。
“有拳头那么大?”贝贝比划了一下。
“还要大一些。”
走了一天一夜之后,跟着阿彻和贝贝的几个亲兵全部被后面追捕的人乱枪打死了,贝贝和阿彻弹尽粮绝,又困又累,趁着追兵还没有追上来的间隙,两人轮流睡了一会儿。
贝贝被飘来的一阵肉香给弄醒了,睁开眼一看,阿彻正在烤一块骨头大肉,他在火堆的上方搭了一个奇怪的草叶蓬子,那些飘起来的烟经过那层蓬子时被化成了淡烟,看来是为了避免被人追踪。
“这是什么肉?”贝贝肚子里咕咕乱叫起来,这时候有肉吃,对他来说可比什么都重要。
阿彻并没有回答贝贝,而是讲起了故事:“我曾经有个朋友,叫伯哥,我和他在孩提时曾经一起在树林打猎,狒狒,狒狒它们是最难抓的,他们很狡猾,狡猾的动物……”
“速度快、身体壮、视力好,我们总是通过粪便的气味来找到他们,就象我们在搜寻我们的敌人一样,靠他们粪便的气味……”
贝贝看了看那块大骨头,不由得皱了皱忧眉头:“这和…和狒狒的不太一样……”
“你知道吗,等你剥了它的皮,狒狒的肉,和人的也没什么太大区别……”阿彻把那骨头递到了贝贝的手上。本小说手机移动端首发地址:
贝贝大概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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