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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佩儿进大学校门时,陈轩已经四年级了。

虽有一名外语系的固定女友,但贞操观念一向不强。跟其他女生看看小电影,拉拉小手,搂搂小肩,都是家常便饭。好在他的女友,也属性情奔放、豪迈通达之辈,仗着会点外语,主动和留学生们打成一片,毕业时竟跟一老外去了西班牙,当然这是后话。

他的同班同学周明,从郑佩儿一入校,就喜欢上了她。而且,据可靠情报,郑佩儿的班主任,男性,湖南人,频繁出入郑佩儿的宿舍。这个消息让周明很是坐卧不宁,这里涉及校园公权的问题,他是老师,你是学生,根本不在一个起跑线嘛。

陈轩最有本事的地方,就是他能很快活跃起气氛来。而周明有点慢热,就是说在不熟悉或熟悉的场合,他的发挥完全是天上人间。

他太需要一个人给他提供一个能让他展示妙语连珠、美妙歌喉以及二头肌的场合了。这个人,确实又只有陈轩。

他只好请陈轩去吃石门肥肠,还喝了两瓶啤酒。喝了酒,这顿饭的档次就上去了。周明之所以需要提高饭的档次,有一个很重要的附加条件:不许陈轩对郑佩儿动心思。

可事实是,郑佩儿一见到陈轩,就被他迷住了。

那时的陈轩,会写诗、会唱摇滚,有社会上的若干朋友,三年级曾率一干人骑自行车去武夷山探过险,跟人合资办过复印社,组织绝食三日抗议食堂伙食太差,学习成绩一般,外语屡屡补考,但他有个性!有胆量!帅气,还幽默。

当然也不能全怪郑佩儿,如果陈轩对郑佩儿没感觉,他也不会超级发挥,而且很多项目已经大大超出了客户的要求。比方周明只要求他搞笑,将气氛带动起来,他不仅讲了笑话,还带大家玩了一通坐火车的游戏。更甚一步,他还主动给大家跳了段爵士舞,末了又朗诵诗歌。你说你背一个“白日依山尽”就可以了吧,他居然诵的是“当你年老白了头”,且目光深邃,嗓音低沉。郑佩儿怦然心动,眼圈当时就红了。

和郑佩儿热恋到高潮时,陈轩毕业工作已经一年多了,只有周末才能去学校看看郑佩儿。郑佩儿夏天穿一吊带背心,露着光洁的小脊背,太阳下还闪着年轻姑娘特有的晶莹光泽。天再热,她的皮肤也是凉凉的。待到晚上做梦,陈轩发现自己梦见吃糖的时候越来越多了,简直就跟贪馋的小孩儿没什么两样。突然醒来,一嘴的口水,原来梦里他竟舔着郑佩儿的身子,滑滑的、凉凉的,还真有甜味。不是一大块夹心糖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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