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个宠物比养儿子还花钱!
沈枫发了个有钱人才喜欢发的感慨,不过心境不同,有钱人发这样的感慨多半是显摆,而自己发感慨则是打落牙齿和血吞,自讨苦吃。
金光的肚子似乎是永远填不满的,从早到晚,它几乎是不停的在吃,嘴巴别看小,但是好像没有喉咙眼,不管是什么东西塞进去立刻就不见了!工资不够它吃的啊,看来要换一份职业了,要不然光它就把自己吃穷了,何况沈枫本来就穷,就更受不了啦。
钱是三天前还的,很奇怪,电视、报纸等媒体对这个事件丝毫没有报道,但是沈枫还没傻到认为对这样的惊天大案视而不见,全市所有的自动提款机全被偷空,这是什么样的罪啊?枪毙二十回都算是宽大处理,不给打成筛子就算祖上积德了。
盗窃也是可以判死刑的啊!
所以,沈枫理智的选择还钱和还枪分开进行,不要被并案处理,否则麻烦就大了。这里是正常的世界,和他在十三岁到二十一岁的八年生活的世界是不一样的,那个世界是没有法律的,只有**裸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最强者才有权利生存。而在这个世界,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将会被这个世界连皮带骨头吞掉。
沈枫思绪繁杂,而那条没心没肺的秃尾巴龙金光则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磕着瓜子,一颗瓜子用小爪子扔进嘴里,然后瓜子壳完整的吐了出来,瓜子仁则被吞了下去。
电视里正演着《侏罗纪公园》,金光看得津津有味。
“好了,已经三天了,那把枪该还回去了!”沈枫对着金光道。
金光看电视正看的上劲,根本就没听见他说什么。
沈枫走过去,把电视给关掉了,金光敢怒不敢言的看着他,委屈的想掉眼泪,活脱脱像个孩子。
“今天晚上把枪还回去。”沈枫平静的道。
金光眼睛里波光淋漓,捧着几颗金灿灿的子弹,满脸的不情愿。
“今天晚上,必须!”沈枫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金光除了点头,还能怎么样呢?
看看金光已经老实了,沈枫又打开电视。
光,你们那个世界有没有龙骑士?就是骑着龙战斗的那种!”沈枫一时间好奇心泛滥。
金光不屑的白了沈枫一眼:“你愿意不愿意给个兔子当坐骑?”
“不愿意!”
“在龙的眼睛里,人类和兔子没多大区别!所以,龙也不会愿意给人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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