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摹到字帖的第二行时,一个“岚”字跳入了眼帘,沈夕拿着笔的手颤抖了一下,雪白的宣纸上立时出现了一滴浓烈的黑点,慢慢的扩散开来,最后成了一片黑晕。沈夕呆了一下,放下了毛笔,弯腰从书柜里掏出了一本厚厚的相册,从第一页的左下角抽出了一张小照片,里面的两个孩子笑得很甜,两只小手紧紧的拉在一起,照片背面是爸爸俊秀的字体“84年8月6日大明湖”。

“4岁”,沈夕自言自语,又从第二页抽出一张,里面的女孩子已经明显高出男孩半头,扎着两个马尾,将小手搭在男孩的肩头,笑吟吟的看着男孩,好像在说“没关系,我保护你”。“8岁,趵突泉”,沈夕心里想着,看着照片里的自己,想起了童年里“侠女救美男“的英雄事迹……

“嗖”,耳边一阵风呼啸而过,沈夕心说“不好”,本能的低头以最快的速度躲闪,谁知用力过猛,一头扎在桌子上的砚台里,眼前顿时漆黑一片,鼻子一阵酸痛,一个物体擦着她的头顶呼啸而过,打在书架上。随即一股恶臭弥散开来,是一只皮鞋。

“哈哈哈哈哈----”

身后传来爷爷胜利的狂笑,沈夕强压着胸中的怒火,强忍着脸上粘稠的墨汁横流,艰难的把头从砚台里拔出来,面前的镜子里出现了一张烟熏似的脸,最浓烈的烟熏妆也不过如此,爱美如沈夕者,如何能忍受这等惨相!她的火一下子冒出来,“噌”得跳起来,抓起桌子上的毛笔,头也不回的甩了出去!

“哈哈哈…噢噢…咳咳咳…”

爷爷的笑声戛然而止,紧接着是爷爷咳嗽的声音,中招了!但是爷爷的手却没闲着,转眼就到了她的脖子后面,她侧身一躲,同时来个扫堂腿,直冲爷爷的两脚而去,老爷子敏捷的一抬腿后退一步,甩出了另一只鞋。沈夕不敢怠慢,迅速用手捂住了鼻子,侧身躲过爷爷的“暗器”,一边笑着说“沈大侠,你实在是很不光彩,又使暗器又放毒”,一边伸出修长的胳膊,一掌劈了过去!

爷爷一边接招一边回道“黄毛丫头,你也好不到哪去”,祖孙俩噼里啪啦的活动着筋骨,被子、枕头、书本等物件尸横遍野,顿时沈夕的闺房尘土飞扬,乌烟瘴气,吓得沈夕的宠物小狗多多和白色的波斯猫咪咪躲到角落里“汪汪喵喵”的乱咬乱叫……

爷爷是个武痴,从小就被家里人说成是不务正业,但爷爷的牛脾气谁也挡不住,他在参军打仗以前的生活,是背着个破包袱,绕世界的拜师学艺。学到最后爷爷成了个杂家,至今说不清楚自己是哪门哪派。和平时期,武术就是一个强身健体的工具,爷爷虽然每天都勤习武艺,但苦于没有对手切磋,成了“百年孤独”的大侠。

本以为有了孩子,自己一身的“神功”可以后继有人,谁知一物降一物,精明的奶奶硬是让爸爸逃出了爷爷的魔掌,这成了老爷子心中永远的痛,直到出现了一个被爷爷忽悠的想做侠女的沈夕。从沈夕4岁开始,她就每天跟着爷爷从大明湖的围墙下面的洞里钻进去(当然,爷爷是从墙上面进去的),在湖边跟着爷爷习武,直到高中的某一天,沈夕把爷爷打了个狗啃泥,她的习武生涯才结束,但是见面过招却成了祖孙俩特有的见面仪式。正是因为沈夕这种特有的背景,童年的“侠女救美男”的故事才能上演。

送走了尽兴而去的“沈大侠”,收拾好惨不忍睹的闺房,她抱起相册,躺在了床上,唤来了蓝眼睛的“咪咪”,把它搂在怀里,继续翻看相册。她从最后一页里抽出他们在学校门前的合影,当年的“矮男孩”已经长成了1.85米的个头,被搂在怀里的成了1.76米、有着模特身材的沈夕。那男孩的英俊即使用世间最美的语言来形容都无法让观者满意,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浑身上下透着儒雅、清爽,就像日本动漫里的阳光花样美男,又像流行韩剧里的俊美男主角。

“只有童话里才有这样的男子吧?“沈夕想,“臭小子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么英俊的小伙子?”,随后又笑自己“很傻很天真”。

从小和萧岚一起长大,萧岚因为自己的长相惹了多少麻烦她不是不知道。家住对门、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全都阴错阳差的分一个班里,连大学都商量着考同一所。但是她的神经就是这么麻木,尽管萧岚身边莺莺燕燕的没断过,沈夕始终都没有任何危机感,仍然像小时候那样不分彼此的来往,见人就拍拍萧岚的肩膀,“这是我弟弟”。由于交往过密,常常被人误认为是一对,沈夕总是大方拍拍萧岚的肩膀,“这是我弟弟”,全然不顾身旁红着脸的大帅哥,搞的人们一度认为他们是亲姐弟。直到苏瑶的出现,她才知道,原来萧岚不仅仅是那个整天跟在她屁股后面叫姐姐的小弟(其实,她只比他大三个月)。

苏瑶和以往那些暗恋或狂追萧岚的女孩子不同,沈夕第一次见到她就知道她不是个普通的女子,不仅仅是因为她清纯可人的外表,还有那外表下面透着的一种古灵精怪的气质,这种气质让沈夕感到莫名的压抑。苏瑶的气质容貌和才华虽然不能说的上是倾城倾国,但绝对可以称的上是百里挑一,就连对人吹毛求疵的沈夕都禁不住多看一眼。多年以后,沈夕在电视上见到初出道的偶像明星刘亦菲时,惊以为那是苏瑶的翻版。

苏瑶在大一的时候就是历史文化学院的耀眼明星,大二的时候就成了学院文艺部的部长,身边追捧的人可以用“营”来形容。本来这样的人和沈夕一点关系都没有,沈夕在经济学院的地位举足轻重,几乎是人必称大姐,即使不认识的人,听说沈夕的名字,也会应一声“大姐”;并不是因为她是经济学院的学生会主席,而是因为她的侠义心肠和直爽、乐于助人的个性,她走到哪里都是大家的主心骨和“大姐大”,大二下学期就被推举为院学生会主席并非偶然。

从小就当惯了“大明星”,因此她对别的学院的“风云人物”从来都不感兴趣,即使是被全校女生追捧的校级男明星萧岚,当然也是历史学院的风云人物,陪伴她20年的生命旅程她都熟视无睹。但是,就是这个苏瑶,让沈夕第一次感受到,被人拿走了身体的一部分是个什么滋味。

暑假前的一天,萧岚在经济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找到了沈夕,他盯着对面的沈夕,半晌无语。沈夕笑着问“怎么了,欲言又止的样子?”“姐,我……”

“说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

“我想和苏瑶在一起……”

沈夕脸上的笑容凝固了,胸口的某处抽筋似的疼了一下,眼睛似乎有些潮湿,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想说“不要!”,说出口的却是一贯的戏谑“怎么?你终于从了她啦,哈哈!”

萧岚的脸红了,紧接着白了,他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失落,但是他笑了,“这个暑假,苏瑶邀请我到她们家去玩,你跟我一起去吧,咱们再好好逛逛北京的那些名胜古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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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快就登堂入室啦?现在就急着见丈人丈母娘啦?我才不去呢,给你们当电灯泡!”

“你怎么这么说啊”,萧岚急了,样子很可爱,“你是我姐嘛,当然要跟我在一起,你要是不去,那我也不去了,苏瑶要我一定要请你一起去的”。

“哦,是苏瑶要你请我啊,不是你想请我的,那我更不去了!”

“我说错话了好不好?求求你了,我的好姐姐……”

“哎呀….”沈夕抹了一下胳膊,假装往地下看,“贾宝玉啊你,一地鸡皮疙瘩呢!”

抬头看见萧岚无奈的脸,沈夕不忍再坚持“什么时候啊?”

“后天就走行不行?我今天就去买票。”

“嗯,你去吧,我还有点事情,不和你一起了。”

“好的,晚上回家找你去”。

目送他高高的背影离去,沈夕在椅子上呆坐了几秒钟,感觉身子快要飘起来,她说不出此刻的感受,脑子里一片混沌,她搞不清楚状况,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回了家,她很需要平静……

“苏瑶是个有手段的女人”,沈夕盯着手里的照片,那是萧岚生日party的时候照的,照片中沈夕正坏笑着往萧岚左脸上抹蛋糕,萧岚微笑着躲闪,但右边的脸已经被右边伸过来的一只纤纤玉手“上了妆”,那只手的主人正深情脉脉的望着萧岚,那个人正是苏瑶。

“叮呤“,手机响了,是萧岚的短信,“姐,我想我是真的爱上苏瑶了,你觉得她怎么样?”

沈夕突然很激动的打了一条短信回过去:

“关我什么事啊,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接着,她听见自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吓得怀里的“咪咪”噌的跳上了阳台。哭声越来越大,沈夕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声音,她一把扯开被子蒙住了头,呜呜的大哭起来,任凭手机的铃声一遍一遍的响起……

此时此刻,沈夕终于明白,原来她对萧岚,根本不是什么她一直以为的姐弟情谊。她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深深的爱上了萧岚,这些年她之所以浑然不觉,是因为她,沈夕,已经把那个叫萧岚的男孩当作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直到这个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被人夺走,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那么那么的爱他,以至于失去如切肤之痛。但是此刻,为时已晚,现在再介入,就是被人唾弃的横刀夺爱,道德沦丧的可耻行径了。

“我该怎么办?”她一遍一遍的问自己,直到她的眼前天昏地暗,乾坤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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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侠也要谈恋爱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空山灵雨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空山灵雨并收藏女侠也要谈恋爱最新章节第一百章 律师的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