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凌精赤着上身,一身古铜色的肌肤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汗珠。他一只手举着三百斤的石锁,不停的上下抡动着。单手举了二十下,刘凌将石锁换在左手上,也举了二十下。

将石锁抛在地上,刘凌身子一抖,汗珠就如雨水一般从他身上洒落了下去。他的身材极好,两块胸肌浑厚,六块腹肌棱角鲜明。肩宽臀窄,虎背猿腰。一头长发随意挽在脑后,他大步走到兵器架前,抄起一只铁枪在手里掂量了掂量。

古人比武战斗,多以力大取胜,真正武术高手那些闪躲腾挪的功夫放在马背上是不行的。若是手持一柄三五斤沉重的宝剑,在马背上使一套小巧灵活剑法,只怕一个照面就被对方大将用一百多斤的宽背大刀劈落马下了。

所以说,战阵交手,不同于武术高手的对决。双方的骑兵一个冲锋,任你功夫再高超,只怕也会被踏成肉泥。同理,传说中那些马上有万夫不当之勇的名将,要是下了马给他一柄薄刃短剑,真不一定打得过那些名门大派的亲传弟子。

所以,马战兵器,一要沉重,二要够长。

俗话说,兵器一寸长一分强,一寸短一分险,近身格斗小巧玲珑的功夫,配上一柄短刀短剑自然事半功倍。而马战,还是长枪大刀来的实在。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张三爷的丈八蛇矛都是马战兵器的代表作啊。

刘凌酷爱长枪,一来是因为枪是现在这个时代最大众化的兵器,教练军卒多以枪棒入手。二来,他的偶像常山赵子龙那一杆大枪可是迷死了不少的女人啊。男人的终极梦想不就是,手中一杆长枪,沙场纵横天下无敌。胯下一杆长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若是将这两杆枪都修炼到炉火纯青,也算是人生小圆满。

刘凌将这一杆铁枪舞动起来,虎虎生风。他的枪法不同于赵二,赵二的枪法精奇,招式连绵如大江大河,一路赵家枪法施展开来风雨不透。而他的枪法则是简单明了,只是将枪法的刺,撩,扫,砸几个要点抓住,辅之以一个快字!

火云邪神不是说过吗,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刘凌单手持枪,身子猛的一个旋转,借助惯性他猛的将手里的铁枪刺了出去,这一枪并不花哨,简单之极。枪走直线,如一条绷直了身子的黑龙,嘭的一声正刺在一根木桩上!这木桩足有腰粗,但是铁枪去势甚疾,竟然穿透木桩而过!

刘凌对这一枪的力度还是比较满意的,手上一较力,往左右两边一甩,咔吧一声,那粗重的木桩竟然被他从中劈成了两半!

刘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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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胄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知白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知白并收藏帝胄最新章节第四百二十章 敲打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