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男人留着半公分长的络腮胡,额头沟渠横亘满是抬头纹,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那道从左额头纵贯下来划过眼皮一直延伸到脸颊的伤疤。男人看起来四十岁左右,身体很壮硕,『裸』『露』在t恤外的胳膊上还纹着一条龙。他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燃的雪茄,手里拿着几张扑克牌,看向杨峥的目光里充满了戏谑。

“胡力?”杨峥皱眉,试图从这个陌生的名字里找出应有的意义。胡力……狐狸……谐音,但杨峥搞不懂那代表着什么。看着杨峥费解的神情,男人讶异的将雪茄放下:“你不是胡力?”他看向其他几名士兵,片刻之后狭小的休息室内迸发出一阵笑声。三名士兵忿忿不平的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元的钞票塞到了男人面前。其中一个有着明欧混血儿特征的家伙唉声叹气的说:“怎么可能会输?fic的传统就是胡力。”“感谢妈祖,我终于赢了一次。”欢声笑语中,一个留着光头满脸横肉的家伙好奇的看着杨峥说:“伙计,你不是fic的人么?”杨峥点点头。fic是海外情报中心的英文缩写,几乎所有的外国佬都这么称呼海外情报中心。久而久之,连海外情报中心自己的特工以及合作者都认同了这种称呼。光头说:“那可真是奇怪了……我们雷霆小队跟fic合作了至少六次,虽然每一次来的家伙都不同,可他们的名字都一样:胡力。”杨峥恍然。或许是出于保证自身身份不外漏,又或者源自海外情报中心的规定,还有可能是特工自己试图装『逼』,总之从复兴街出来的特工,在于军方合作的时候总喜欢自称胡力。这一奇特的传统甚至影响到了大明的盟国,比如美国佬的特工就喜欢叫自己兰利,而英国佬则喜欢用一串数字来代表自己。当然,关于英国间谍的自称还有个趣闻。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大明一位作家写了部以mi6为原型的谍战小说,整个系列叫《007》。有意思的是作者姓陈,是大文豪陈江华的后人,也是陈江华后人里唯一一位涉猎文学的子弟。六十年代末期因为登上畅销书榜而接受采访的时候,《007》之父陈聪则表示《007》这部小说他最该感谢的是他的先祖……刀疤脸的男人点着头赞许的说道:“没错,我见过十二个fic的家伙,每一个都叫胡力。为了不让我自己的脑子混『乱』,我把他们编了号,从胡力一一直到胡力十二。刚才我还在想,要不要叫你胡力十三。”重新将雪茄叼在嘴里,他问:“既然你不是胡力,那你的名字是?”

杨峥思索了下说:“简森。”

“简森?”刀疤脸沉『吟』了下说:“虽然听起来还不如胡力顺耳,但起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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